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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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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0-015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鸿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6日下午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1号公司总部2栋一楼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6日9:15-15:00。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19,636,0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6721%。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16,427,0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568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08,9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03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兰台(前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 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319,574,709股同意,61,348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562,810股同意,61,348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92%。

  (二)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19,518,981股同意,117,076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507,082股同意,117,076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8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兰台(前海)律师事务所曹蓉律师、冷栋梁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兰台(前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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