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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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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0-004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乡市白鹭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鹭能源”)以及全资子公司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鹭科技”)预计2020年度将与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白鹭集团”)、 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精纺科技”)、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乡双鹭”)、 中纺院绿色纤维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绿色纤维”)、新乡市华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鹭科技”)、新乡市飞鹭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鹭纺织”)等关联方发生采购原料、销售产品的日常交易。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34,170万元(不含税),2019年度实际发生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4,347.97万元(不含税)。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3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对与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新乡市华鹭科技有限公司、新乡白鹭新材料有限公司、新乡市飞鹭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宋德顺先生、王文新先生予以回避。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在对与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李云生先生、王文新先生予以回避。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在对与中纺院绿色纤维股份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予以回避,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股东大会上关联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路南侧;法定代表人:邵长金;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亿元整;经营范围: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各种纤维及相关服装、服饰、产业用产品的织造、印染、制造、销售和进出口,各种相关的原材料、生产设备、配件、仪器、仪表及零部件的制造、销售和进出口,各种相关的生产技术和副产品的销售和进出口、房屋、设备、土地等资产租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修缮。白鹭集团(本部)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87,524.36万元、净资产154,418.8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810.26万元、净利润15,440.22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9,430,139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17%,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202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销售电等商品,白鹭集团多年来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新乡市小店工业区新长北线经八路南侧;法定代表人:王文新;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经营范围:各种纤维、纱线研发制造加工;进出口贸易;纸箱制造、纸管制造,塑料编织制品制造加工;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精纺科技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25,186.57万元、净资产8,706.3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004.04万元、净利润692.92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精纺科技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王文新先生为精纺科技法人代表。

  3.履约能力分析

  202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包装物,销售粘胶长丝等有关商品,星鹭科技向其采购强捻丝等原材料,白鹭能源向其销售汽。该关联人与本公司拥有多年业务关系,具有良好的信誉与履约能力,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徐明波;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仟万元整;经营范围:原料药【伏立康唑、盐酸吉西他滨(抗肿瘤药)、阿德福韦酯、盐酸托烷司琼、盐酸伐昔洛韦、替米沙坦、萘哌地尔、替莫唑胺(抗肿瘤药)、来那度胺(抗肿瘤药)、达沙替尼(抗肿瘤药)、生长抑素、鲑降钙素、醋酸奥曲肽、胸腺五肽、尼麦角林、利塞磷酸钠、奥扎格雷、三磷酸胞苷二钠、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多西他赛(抗肿瘤药)依折麦布、盐酸达泊西汀】及以上产品医药中间体(不含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中药提取物(仅限何首乌、红花、红参、麦冬、银杏、月馨)生产、销售;生物工程和新医药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对外贸易经营。新乡双鹭(2019年12月31日)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3687.88万元、净资产1,822.27万元、营业收入728.47万元、净利润-525.82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有部分董事在新乡双鹭任董事职位,且本公司持有其30%股份,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202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销售水电,白鹭能源向其销售汽。公司资本充足,且发生的交易额较小,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中纺院绿色纤维股份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路南侧;法定代表人:庄小雄;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亿元整;经营范围:纤维材料、纤维复合材料、纺织制成品销售。绿色纤维(2019年12月31日)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70,612.79万元、净资产37,451.37万元、营业收入22,117.82万元、净利润1,512.03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有部分董事在绿色纤维任董事职位,且本公司持有其33%股份,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202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销售水电汽,公司资本充足,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新乡市华鹭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新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8路与S308交叉口;法定代表人:王文新;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柒佰万元整;经营范围:针织面料、服装,生产销售;纺织原料、纺织品、印染品销售;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料、机械设备、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及企业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华鹭科技(2019年12月31日)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2,867.42万元,净资产2,532.7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37.19万元、净利润-417.58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鹭科技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白鹭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王文新先生为华鹭科技法人代表。

  3.履约能力分析

  202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销售粘胶纤维、氨纶纤维及水电等商品,公司资本充足,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新乡市飞鹭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路南侧;法定代表人:钟博文;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经营范围:纤维材料、纺织制成品、冷转移印花及染色面料的生产制造及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纺织产品的印染精加工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展览展示策划、企业管理。飞鹭纺织(2019年12月31日)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0,820.31万元,净资产10,392.6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85万元、净利润-288.14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有部分董事在飞鹭纺织任董事职位,且为控股股东白鹭集团的参股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202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销售电汽等,公司资本充足,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商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公司与关联方相互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包装物等部分原材料,有利于降低公司生产成本;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或水电汽,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充分利用,有利于市场销售,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对公司利益的影响。交易公平公正、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就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制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事先审阅并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方案。

  六、备查文件

  (一)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0-002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3月5日上午8:00在白鹭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1人,董事楚金桥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三)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四)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与新乡市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0年3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关于与新乡市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宋德顺先生、王文新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方案》

  (内容详见2020年3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在对与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新乡华鹭科技有限公司之间、新乡市飞鹭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宋德顺先生、王文新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在对与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李云生先生、王文新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在对与中纺院绿色纤维股份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与参股子公司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签订资金拆借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双鹭”)与公司签订了资金拆借协议及补充协议。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对新乡双鹭进行资金拆借,其中本公司对其资金拆借金额不超过350万元人民币。

  为支持新乡双鹭的生产经营稳定,经双方协商,将上述资金拆借协议中资金拆借期限延期至2021年4月30日。

  (内容详见2020年3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关于与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签订资金拆借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李云生先生、王文新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0年度生产经营需求,拟向18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75.8亿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最终额度及期限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及发展实际需要,分别实施各项融资业务。以下授信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0-00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3月5日下午1:30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实有监事3人,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

  (三)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春雷先生主持。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与新乡市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内容详见2020年3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关于与新乡市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内容详见2020年3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与参股子公司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签订资金拆借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双鹭”)与公司签订了资金拆借协议及补充协议。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对新乡双鹭进行资金拆借,其中本公司对其资金拆借金额不超过350万元人民币。

  为支持新乡双鹭的生产经营稳定,经双方协商,将上述资金拆借协议中资金拆借期限延期至2021年4月30日。

  (内容详见2020年3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关于与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签订资金拆借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0-007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经过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分析测试,2019年下半年对应收款项、存货和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66.25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19 年6月30日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详见 2019年 8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19年7-12月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1、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外,其他应收账款划分为不同组合(主要是账龄组合),采用简易方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比例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率并结合未来的经济形势等前瞻性信息确定。

  与2019年6月30日相比,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按照账龄及相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补提坏账准备470.80万元。

  2、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方法(三阶段模型)计提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变化不大,信用减值损失转回23.75万元。

  3、应收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损失准备,商业承兑汇票在到期日前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参照内销应收账款账龄组合中一年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

  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到期,票款已入账,故将前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0.81万元转回。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说明

  公司在每季度末根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

  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参照报告期实际费用确认。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部分规格和等级的产成品和部分原材料发生减值,期末补提减值542.92万元。

  2、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说明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新政办(2019)21号)关于印发《新乡市涉气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分级管理评价办法》文件通知,公司将三台燃煤导热油炉及其附属设备予以清理,对这批设备计提减值准备477.09万元。该批设备年内已转清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477.09万元随清理转销,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清理完毕。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减少公司2019年下半年利润总额1,466.25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0-003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新乡市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度,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乡市白鹭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鹭能源”)与关联方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纺科技”)发生发生采购原料、销售产品的日常交易。目前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2,655.49万元(不含税),双方拟于2020年3月5日签订《2020年度经营服务框架协议》。(内容详见2020年3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精纺科技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王文新先生为精纺科技法人代表,本次交易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与新乡市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已经2020年3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对该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宋德顺先生、王文新先生予以回避。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交易事项金额约为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1条的规定,本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新乡市小店工业区新长北线经八路南侧;法定代表人:王文新;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经营范围:各种纤维、纱线研发制造加工;进出口贸易;纸箱制造、纸管制造,塑料编织制品制造加工;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精纺科技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25,186.57万元、净资产8,706.3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004.04万元、净利润692.92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精纺科技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王文新先生为精纺科技法人代表。

  3.履约能力分析

  202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包装物,销售粘胶长丝等有关商品,白鹭能源向其销售汽。该关联人与本公司拥有多年业务关系,具有良好的信誉与履约能力,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单位:万元)

  ■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精纺科技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商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公司与关联方相互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包装物等部分原材料,有利于降低公司生产成本;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或水电汽,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充分利用,有利于市场销售,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对公司利益的影响。交易公平公正、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2,655.49万元(不含税)。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就本公司与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制定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事先审阅并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0-005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签订

  资金拆借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双鹭”)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河南省新乡市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了资金拆借补充协议。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乡双鹭与公司签订了资金拆借协议及补充协议。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对新乡双鹭进行资金拆借,其中本公司对其资金拆借金额不超过350万元人民币。现为支持新乡双鹭的生产经营稳定,经双方协商,将上述资金拆借协议中资金拆借期限延期至2021年4月30日。

  新乡双鹭目前已建成两个化学原料药车间,并取得原料药生产许可证,具备原料药生产资质。新乡双鹭完成了来那度胺、伏立康唑、富马酸替诺福韦酯、利伐沙班、多西他赛等五个药品品种的申报,其中来那度胺、富马酸替诺福韦酯、多西他赛己经取得药品生产批件、并通过GMP认证,实现了部分生产销售。

  本公司有部分董事在新乡双鹭任董事职位,且本公司持有其30%股份,因此该资金拆借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云生、王文新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的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由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0%股份,由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0%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注册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徐明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仟万元圆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6905984757;

  经营范围:原料药【伏立康唑、盐酸吉西他滨(抗肿瘤药)、阿德福韦酯、盐酸托烷司琼、盐酸伐昔洛韦、替米沙坦、萘哌地尔、替莫唑胺(抗肿瘤药)、来那度胺(抗肿瘤药)、达沙替尼(抗肿瘤药)、生长抑素、鲑降钙素、醋酸奥曲肽、胸腺五肽、尼麦角林、利塞磷酸钠、奥扎格雷、三磷酸胞苷二钠、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多西他赛(抗肿瘤药)依折麦布、盐酸达泊西汀】及以上产品医药中间体(不含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中药提取物(仅限何首乌、红花、红参、麦冬、银杏、月馨)生产、销售;生物工程和新医药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对外贸易经营;

  新乡双鹭(2019年12月31日)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3,687.88万元、净资产1,822.27万元、营业收入728.47万元、净利润-525.82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一)资金拆借金额:不超过350万元人民币。

  (二)资金拆借期限:不超过2021年4月30日。

  (三)协议生效:双方签署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是基于新乡双鹭目前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与其控股股东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对新乡双鹭进行资金拆借延期,本次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权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五、交易目的和影响

  新乡双鹭已建成两个化学原料药车间,并已经取得原料药生产许可证,具备原料药生产资质。新乡双鹭目前完成了来那度胺、伏立康唑、富马酸替诺福韦酯、利伐沙班、多西他赛等五个药品品种的申报,其中来那度胺、富马酸替诺福韦酯、多西他赛己经取得药品生产批件、并通过GMP认证,实现了部分生产销售。

  公司与新乡双鹭签署资金拆借补充协议,是基于其目前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是正常的商业行为。

  本次关联交易为支持新乡双鹭的生产经营稳定,确保该公司取得药品生产批件后进入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发生交联交易金额为5.92万元,均为对其水电汽销售。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就本公司与新乡双鹭制定的关联交易事项事先审阅并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生产经营稳定,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协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双方签订的《资金拆借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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