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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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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3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3个月。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大于100万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50万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6780099、021-38824536或公司网站http://www.xqfunds.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3)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3个月后的下一工作日(含该日)、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之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3个月。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起满3个月(3个月指30天乘以3的自然天数,下同)后的下一工作日(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在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3个月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2、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经理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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