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98 证券简称:康普顿 公告编号:2020-010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未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路邦投资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6日收到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或“路邦投资”)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路邦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股票,权益变动具体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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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康普顿无限售流通股20,480,000股,占康普顿股份总数10.24%。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11月28日至2020年3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所持有的康普顿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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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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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2、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路邦投资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6日
证券代码:603798 证券简称:康普顿 公告编号:2020-011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让公司股份暨履行股份锁定承诺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普顿”或“公司”)接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纪东先生、副总经理焦广宇先生、副总经理王强先生和副总经理王黎明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更加严格、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承诺,上述人员于2020年3月5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其通过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邦投资”)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受让股份的情况
纪东先生、焦广宇先生、王强先生和王黎明先生本次受让股份的方式为大宗交易,成交价格9.22元/股,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本次受让股份前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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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受让股份后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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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受让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同时为了更加严格、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承诺,纪东先生、焦广宇先生、王强先生和王黎明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了其通过路邦投资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纪东先生、焦广宇先生、王强先生和王黎明先生因分别持有路邦投资的部分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康普顿的股份。对此,上述人员均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均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本次受让公司股份后,纪东先生、焦广宇先生、王强先生和王黎明先生直接持有的康普顿股份将继续履行路邦投资此前做出的承诺,并履行上述个人所做出的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受让股份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将督促上述人员继续严格遵守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的有关规定与其个人做出的有关承诺。
特此公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6日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康普顿
股票代码:603798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75号2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20年3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普顿”)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康普顿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次权益变动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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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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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及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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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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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人在未来12个月内拟继续减持公司股份, 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康普顿无限售流通股20,480,000股,占康普顿股份总数10.2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11月28日至2020年3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所持有的康普顿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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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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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说明
路邦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也不存在质押的情况。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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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3月6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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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庄广通
日期: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