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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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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100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7日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及有关规定,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7〕37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14元,共计募集资金28,334.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3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6,03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280.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754.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5,956.01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05.43万元;公司2019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9,206.54万元(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385.28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23万元;募投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5,162.55万元(其中,累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385.2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24.66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6.1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分别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永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浏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浏阳支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于2017年6月5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浏阳工业园支行、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20年2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余额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了募集资金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详见四(三)。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公司2017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调整:

  (1) 休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江西盐津铺子食品有限公司),调整为在湖南浏阳和江西修水两地同时实施,同时对产品品项进行优化调整。

  (2) 食品安全研究与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将原计划旧楼改造变更为拆除再新建。

  (3) 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调整部分实施内容,减少渠道建设,增加品牌建设投入。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调整部分实施内容,取消移动营销售信息系统建设,新增金铺子(店中柜)建设。

  原总投资40,435.00万元,调整后增加总投资984.00万元,调整后总投资41,419.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4,754.00万元)。

  募投项目调整前情况:

  单位:万元

  ■

  募投项目调整后情况:

  单位:万元

  ■

  (二)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7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 2019年8月2日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公司首次公开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同意对“休闲食品生产基地(浏阳)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结项,以及对“食品安全研究与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终止并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9年7月17日节余资金余额4,401.39万元,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12月31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共转出4,385.2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16.1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2020年2月28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余额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账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食品安全研究与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是进一步加强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研发能力和食品安全检测体系,进一步保障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及时不断推出满足市场需求和发展方向的新产品,提升产品市场份额。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系为完善公司线下营销网络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0-016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25%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津铺子”或“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津电子商务”)少数股东关联自然人孙林先生名下25%股权暨关联交易,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盐津电子商务的股权将由75%增加至100%,盐津电子商务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经与盐津电子商务少数股东关联自然人孙林先生友好协商,公司拟收购其名下盐津电子商务25%股权。公司支付对价包括两部分:1、向孙林支付其已实际出资额的同等金额2,362,142.80元,并按其原承诺计划续缴出资9,448,571.20元;2、向其另行支付收购款6,000,000.00元,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额由孙林承担。

  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控股子公司盐津电子商务股权结构如下表:

  单位:元

  ■

  注1:2017年4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7年5月9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盐津电子商务增资3,107万元。公司出资由2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307万元人民币,占盐津电子商务增资后股权比例的70%,2017年已全部实缴到位。

  注2:2017年4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7年5月9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自然人唐可先生对盐津电子商务认缴出资236.21万元,分5次缴付完毕,每年缴付1次。2017年7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盐津电子商务少数股东非关联自然人唐可先生名下5%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盐津电子商务的股权将由70%增加至75%。2018年11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延缓对该部分盐津电子商务股权的实缴出资。

  注3:2017年4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7年5月9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自然人孙林先生对盐津电子商务认缴出资1181.07万元,分5次缴付完毕,每年缴付1次。2018年11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同意孙林延缓对盐津电子商务的实缴出资。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盐津电子商务100%股权。

  孙林先生是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股权收购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关系介绍

  孙林先生现任盐津铺子副总经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2、关联自然人基本情况

  孙林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肄业。2006年8月-2011年4月,任金诺宏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4月-2012年3月,任爱国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商总监;2012年4月-2013年4月,任上海传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电商总监;2013年6月-2016年2月,历任湖北良品铺子食品有限公司电商运营总监、电商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集团副总裁兼电商平台事业部总裁。2016年8月入职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电商和品牌推广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孙林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住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万路153号

  3、法定代表人:孙林

  4、注册资本:肆仟柒佰贰拾肆万贰仟捌佰伍拾柒元整

  5、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电子商务;互联网信息技术咨询;网站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构成:公司持股75%,关联自然人孙林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持股25%。

  7、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盐津电子商务的资产总额为4,544.11万元,负债总额为1,528.10万元,净资产为3,016.01万元,2019年度实现销售收入9,143.19万元,净利润-643.21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以经审计的标的公司财务数据为基础,同时结合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经营业绩、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由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受让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就盐津电子商务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转让方将其所持盐津电子商务25%的股权(以下称“标的股权”)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标的股权。

  2、收购价款包括两部分:(1)鉴于转让方认缴的盐津电子商务出资额11,810,714.00元人民币,需要分5次缴付完毕,每次缴付人民币2,362,142.8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陆万贰仟壹佰肆拾贰元捌角整),截至目前转让方的实缴金额为2,362,142.8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陆万贰仟壹佰肆拾贰元捌角整),而本次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每1元注册资本作价1元,则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2,362,142.8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陆万贰仟壹佰肆拾贰元捌角整),受让方按其原承诺计划续缴出资9,448,571.20元;(2)受让方另行支付收购款6,000,000.00元,由受让方代扣代缴转让方应当承担的相关税费之后,于本协议签订当日起30日内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给转让方,且受让方对于转让方认缴尚未实缴部分将遵循转让方的原定缴付计划完成缴付。

  3、转让方对本次股权转让的背景和价格(包括盐津电子商务生产经营情况、经营业绩、未来发展规划等)已有充分认识,同意不以“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等任何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撤销本协议。

  4、转让方保证对标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未对标的股权设定任何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5、本协议生效后,协议双方应切实履行各自义务,配合盐津电子商务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按股权转让价款总额计算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六、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盐津电子商务少数股东25%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对盐津电子商务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推动意义。盐津电子商务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更加清晰,在做好主业和保持竞争优势的同时,将企业做大做强,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电子商务渠道的良好发展,为实现公司线上与线下良性互动互补发展战略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本次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自然人孙林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定华先生、何红渠先生、陈奇先生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对本次收购方案予以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本次收购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1.公司收购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25%股权暨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董事会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2.本次交易的价格参考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资产净值、现有规模和未来潜力等因素,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3.本次交易有利于加强公司对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掌控和经营管理,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公司能更有效实施其战略发展目标,从而提升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少数股东25%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盐津铺子收购控股子公司盐津电子商务少数股东关联自然人孙林先生名下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盐津铺子上述事项属于正常的业务范围,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盐津铺子收购控股子公司盐津电子商务少数股东关联自然人孙林先生名下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5、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0-011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20年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拟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预计2020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浏阳市彭记轩食品厂(以下简称“彭记轩”)采购熟芝麻、紫苏酸枣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2)预计2020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曼谷王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谷王公司”)采购榴莲产品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3)预计2020年度公司向长沙市博特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博特”)销售公司产品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2019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彭记轩采购熟芝麻、紫苏酸枣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34.18万元(不含税),向曼谷王公司采购榴莲产品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5,202.96万元(不含税),向长沙博特销售公司产品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706.91万元(不含税)。

  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除回避的董事外,其他董事、监事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注1: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含子公司)与恒远食品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erng Yuan Food Co.,Ltd.,以下简称“恒远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8,000万元(不含税);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含子公司)与恒远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为5,000万元(不含税);因价格原因,公司最终决定不购买恒远公司的榴莲产品。经双方协商一致,2019年10月解除原采购合同。

  注2: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新增公司(含子公司)与曼谷王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为5,000万元(不含税)。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浏阳市彭记轩食品厂

  1、基本情况:

  浏阳市彭记轩食品厂2011年3月成立,法定代表人:刘瑜。

  住所: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金桥村。

  经营范围:食品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长沙彭记轩总资产3,924,844.44元,净资产3,772,944.44  元,2019年营业收入1,958,912.02 元,净利润 152,670.0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原监事缪贤文先生为彭记轩该业务实际受益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项规定,本公司与彭记轩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二)曼谷王食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曼谷王食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成立,法定代表人:肖耀恒、谢智强。

  注册资本:叁亿泰铢;住所:泰国宋卡府合艾县半步乡刚查娜瓦尼路84/29号。

  经营范围:销售新鲜食品、冻品以及干货,在国内外买卖、加工新鲜水果、果干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曼谷王食品有限公司总资产71,628,829.85元,净资产42,166,645.69元,2019年营业收入75,844,975.16元,净利润833,839.6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17日起持有曼谷王公司51%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的第(二)项规定,公司与曼谷王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长沙市博特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长沙市博特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成立,法定代表人:毛善红。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园综合楼1503室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农产品、饲料、通用机械设备、建材、五金产品、服装、日用品、办公用品、水产品的销售;橡胶制品批发;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粮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长沙博特总资产35,359,992.10元,净资产82,764.34元,2019年营业收入59,312,080.81元,净利润260,743.2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兰波先生为长沙博特该业务实际受益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本公司与长沙博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且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存在侵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认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范围,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0-012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审计费用不超过65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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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信息

  ■

  4.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

  5.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 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0-013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财务概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天健审字【2020】2-22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8,036,503.1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455,024.42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845,502.44元,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40,604,796.27元,减分配普通股股利24,800,000.00元,减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68,414,318.25元。

  二、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日的公司总股本12,8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总额将按分配比例(即: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配相关事宜。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在客观分析经济环境和行业格局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 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持续推进研发和业务模式创新,优化客户结构,调整业务结 构,严格成本费用控制。本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19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0-014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已合作银行申请循环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已合作银行申请循环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公司能及时快捷按实际需求用款,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和效益,公司(含子公司)拟:(1)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循环综合授信额度由10,0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2)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申请循环综合授信额度由10,0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3)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浏阳支行申请循环综合授信额度由7,000万元增加至12,000万元;(4)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申请循环综合授信额度12,000万元。

  上述授信合同签署生效日开始,有效期不超过2年,全部为综合信用额度(即:在授权期限内可连续、循环的贷款、贸易融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保函等授信本金余额之和的最高限额),明细详见下表:

  ■

  上述拟申请循环综合授信额度以各银行最终审批额度为准。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0-015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已于2020年3月7日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0年3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学武先生,独立董事何红渠先生,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李锋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朱正旺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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