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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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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0-006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杭州银行合肥科技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民生银行3,000万元、杭州银行3,000万元,合计6,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民生银行理财自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9月3日;杭州银行理财自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6月5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实际购买日期在本决议有效期内即可)。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此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

  ■

  2、杭州银行结构性存款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流动性较强的投资品种,本次委托理财经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在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

  1、产品名称: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型

  3、起息日:2020年3月5日

  4、到期日:2020年9月3日

  5、理财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6、挂钩标的:中证500(WIND 代码:000905.SH)

  7、委托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本金部分按照存款管理,并以该存款收益部分与交易对手叙作和中证500(WIND 代码:000905.SH) 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8、分配日: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支付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

  9、到期日前提前支取:如公司违约进行提前支取,则全部结构性存款本金所涉及的结构性存款产品自动提前终止,全部结构性存款本金不计付任何产品收益、利息或其他收益/补偿,并且,公司的违约金为全部结构性存款本金的2.5 %。

  10、收益率计算:产品存续期间每日观察挂钩标的:当F<50%*I,产品年化收益率=1.5%;当50%*I≤F≤106%*I,产品年化收益率=3.00%+0.23*最大值{F/I-100%,0};当F>106%*I,产品年化收益率=4.38%;其中F 为挂钩标的期末观察日收盘价格,I 为挂钩标的期初观察日收盘价格。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1、产品名称: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20201058)

  2、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起息日:2020年3月5日

  4、到期日:2020年6月5日

  5、理财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6、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收益与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在观察日的价格挂钩,客户实际收益取决于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在观察日上海黄金交易公布的收盘价格表现。

  7、委托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本金部分投资于银行间或交易所流通的投资级以上的固定收益工具、存款等,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回购、拆借、存款、现金、同业借款等。

  8、到期兑付:本产品到期后,公司向杭州银行主动支取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资金投向详见前述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对此,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已通过内控流程对本次投资理财产品行为进行规范和控制,特别是针对投资产品准入范围进行了严格审批,确保符合公司内控管理要求。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进展和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均为国内已上市商业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6,839.49万元,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金额合计数为63,339.49万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数为6,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2.36%,占最近一期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金额合计数的9.47%。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1.71%,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将产生的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前期对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实际购买日期在本决议有效期内即可)。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8号)。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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