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3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0—016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充分听取了公示意见,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内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3月2日

  3.公示方式:于公司内部网站发布公示通知

  4.反馈方式:以设立咨询电话和监督邮箱的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间,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6.核查方式:公司监事会核查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任职情况。

  7.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后,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该人员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失效。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去除上述资格失效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名单(去除上述资格失效人员)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核心骨干员工。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现任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未同时参加其他任何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方案。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去除上述资格失效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