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3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计划自2019年8月22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5%。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数1%;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数2%。

  截至2019年12月15日,刘连军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805,100股,减持期间已达到减持计划的一半。详见2019年12月1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7)。

  截至2019年12月17日,刘连军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899,900股,减持股份数量已达到减持计划的一半。详见2019年12月1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9)。

  截至2020年1月14日,刘连军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1,20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详见2020年1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1%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4)。

  截至2020年3月4日,刘连军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1,272,3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0603%。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刘连军先生决定提前终止该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2020年1月份,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刘连军先生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刘连军先生名下的在深交所上市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同时,对刘连军先生所持的在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刘连军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刘连军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相关承诺

  刘连军先生承诺: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提前终止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四、备查文件

  刘连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