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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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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华仪      编号:临2020-016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2起案件分别处于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2,536.20万元(不包含逾期付款利息、诉讼受理费用、律师代理费用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华仪风能与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处于立案、尚未开庭阶段,故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华仪风能与重庆望江工业有限公司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案件,如实施强制执行将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主要为执行款项利息及执行费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风能”)收到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诉状及案件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本次涉及案件2起,合计金额为2,536.20万元。现将有关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华仪风能与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一)受理情况

  ■

  (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原告: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2、 被告:华仪风能

  3、诉讼请求:判令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立即给付合同款人民币1,236.20万元、逾期付款利息及本案受理费用;

  4、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之间签订了叶片采购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合同总金额为4,303.20万元。截止诉前,被告尚欠到期未付款项1,236.20万元。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将华仪风能诉至法院。

  (三)案件进程情况

  截至目前,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华仪风能与重庆望江工业有限公司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案件

  申请人常州新联铸业有限公司与申请人华仪风能、重庆望江工业有限公司因票据追索权发生纠纷,于2019年4月23日经乐清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如下:(1)申请人华仪风能同意支付申请人常州新联铸业有限公司票据款2,700万元。款分五期支付:第一期于2019年5月30日前支付500万元;第二期于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500万元;第三期于2019年7月30日前支付500万元;第四期于2019年8月30日前支付600万元,第五期于2019年9月30日前支付600万元。此款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2)申请人华仪风能同意支付申请人常州新联铸业有限公司票据款利息及律师代理费50万元,该款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并于2019年5月30日前支付;(3)申请人华仪风能没有按时足额付清任何一期款项,则申请人常州新联铸业有限公司有权要求华仪风能支付违约金50万元,并有权就全额未付部分申请强制执行;(4)申请人重庆望江工业有限公司对以上全部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重庆望江工业有限公司承担了清偿责任,其有权就清偿部分金额及清偿期间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华仪风能全额追偿。

  近日,华仪风能收到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2020)浙0382执415号执行通知书,通知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公司,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浙0382民特288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重庆望江工业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月13日向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责令华仪风能立即向重庆望江工业有限公司支付执行款人民币1,30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执行费8.04万元。

  本次申请执行前,华仪风能已按照调解协议支付部分款项,本次执行款尚未支付。

  三、诉讼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华仪风能与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处于立案、尚未开庭阶段,故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华仪风能与重庆望江工业有限公司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案件,如实施强制执行将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主要为执行款项利息及执行费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公司将对本次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5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华仪      编号:临2020-017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审计的2018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02.46万元,预计2019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0,000万元左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于2020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8),现就相关风险第二次提示如下: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9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0,000万元左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7)。

  二、若公司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经审计为负值,公司将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9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2020年4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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