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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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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注:上表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3,139,288.1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15%,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91,128,876.57元、291,455,336.63元、241,809,780.87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了59.08%、55.70%、54.64%。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在橡胶输送带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公司充分发挥在规模、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调整产品结构,抢占高端市场,而高端产品占比的提升使得产品销售毛利率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231,968.73万元,较期初增加8.9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76,997.16万元,较期初增加3.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4.30元,较期初增长7.77%。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50.00%至70.00%”,本次公司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业绩预计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收到股东泰达宏利基金-民生银行-国民信托-国民信托·证通1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泰达宏利”)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泰达宏利于2020年2月27日减持公司股票854,970股,本次减持后其持有公司的股份低于5%。截至本次《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泰达宏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8,171,391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4.4151%。本次权益变动前,泰达宏利持有公司股份38,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4%,本次权益变动后,泰达宏利持有公司股份20,578,6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

  注:双箭股份已于2019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16,927,736股的注销手续,总股本由428,500,000股变更为411,572,264股,上述占总股本比例以目前总股本411,572,264股为计算标准。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泰达宏利所持股份为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泰达宏利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认购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获配股份自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并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相关股份锁定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达宏利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2、泰达宏利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泰达宏利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本次权益变动后,泰达宏利持有公司20,578,6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泰达宏利于2019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中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在减持计划内剩余可减持股数不超过20,578,609股。

  5、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2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6、公司将继续关注泰达宏利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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