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027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2月28日下午15时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2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9名董事均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委托商业银行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贷款,在上述额度内,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董事会审批的最高额度内可以进行滚动操作。
《关于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55,578,406.08元;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110,000.00元,以上置换金额合计为356,688,406.08元。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核,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028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2月28日下午14时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2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5名监事均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宏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委托商业银行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贷款,在上述额度内,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董事会审批的最高额度内可以进行滚动操作。
《关于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55,578,406.08元;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110,000.00元,以上置换金额合计为356,688,406.08元。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029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和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就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发表如下认可意见:
一、《关于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此次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提供委托贷款,能有效解决公司生猪全产业链内经销商、养殖户、原料供应商的直接资金需求,有利于巩固落实公司生猪全产业链布局,有利于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二、《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项目实际建设的需要,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少于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独立董事:江帆、余兴龙、张少球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030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外
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唐人神”)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农担保”)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委托商业银行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贷款,在上述额度内,大农担保在董事会审批的最高额度内可以进行滚动操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贷款情况概述
(一)本次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对象: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
2、委托贷款额度:进行委托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委托贷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利率与利息:大农担保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进行结算;
6、本金偿还:一次性偿还借款;
7、还款保证:委托贷款对象以其家庭住房、猪场栏舍、禽舍等养殖设施及土地使用权、存栏生猪、禽或水产品、生产设备等财产向大农担保提供担保;
8、本次委托贷款款项的用途:用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购买公司饲料、肉制品等产品;
9、大农担保将根据委托贷款情况与商业银行及委托贷款对象签订具体的委托贷款协议;
(二)审批程序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
2、上述委托贷款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委托贷款的目的、风险控制及董事会意见
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是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委托商业银行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提供贷款,解决其直接资金需求。
本次委托贷款对象以其家庭住房、猪场栏舍、禽舍等养殖设施及土地使用权、存栏生猪、禽或水产品、生产设备等财产向大农担保提供担保,可以降低违约风险,项目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委托贷款是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用途清楚,本金安全有较好的保证。该委托贷款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提供委托贷款,能有效解决公司生猪全产业链内经销商、养殖户、原料供应商的直接资金需求,有利于巩固落实公司生猪全产业链布局,有利于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大农担保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大农担保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此次大农担保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提供委托贷款,能有效解决公司生猪全产业链内经销商、养殖户、原料供应商的直接资金需求,有利于巩固落实公司生猪全产业链布局,有利于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031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19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商誉形成情况
2016年9月13日,公司与长兴福宝三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职、李泽燕、朱婉艺、深圳和谐乐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启智英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以现金163,200,000.00元人民币收购其合计持有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的51%股权。该收购事项形成商誉99,585,029.94元人民币。
(二)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
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2019 年全年销售收入出现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是非洲猪瘟疫情的爆发,造成全国生猪存栏大幅下降,对规模养殖户的养殖积极性形成巨大的打击,从而导致饲料行业也出现很大的影响。随着国家不断出台扶持生猪养殖的政策,外部环境正在转好,对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的业绩有明显利好,但市场的整体恢复还有一个比较长的过程。相关不利影响还将持续。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以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收购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初步评估及公司财务部初步估算后,需计提相应的商誉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及计算过程
公司本次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60,538,314.69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
本次商誉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测算结果,最终结果待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评估以及审计机构审定后确定。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0,538,314.69元,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19 年度损益,相应减少了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538,314.69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以上数据未经评估机构评估及会计师审计)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经审核,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032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在董事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前12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0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 1,242,8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2,8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15,389,6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6日出具的天职业字 [2020]456 号验证报告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为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公司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5、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具体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7、本次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8、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商业银行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2020年2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唐人神《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唐人神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第十四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033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55,578,406.08元;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110,000.00元,以上置换金额合计为356,688,406.08元。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0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 1,242,8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2,8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15,389,6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6日出具的天职业字 [2020]456 号验证报告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0年2月17日,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55,578,406.08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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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方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拟置换金额与上述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2)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0年2月17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1,110,000.00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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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置换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0]6024号)。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项目实际建设的需要,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少于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55,578,406.08元;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110,000.00元,以上置换金额合计为356,688,406.08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0]6024号),鉴证意见为:唐人神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0年2月17日止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唐人神截至2020年2月17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0]6024号);
5、《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