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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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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0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公司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战略转型对资金的需求,同意2020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941,100万元综合授信,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融资租赁、债券等品种,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在申请银行授信及借款的具体事项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授权期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同意2020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间相互担保总额度为464,541万元。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银行综合授信资产抵押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战略转型对资金的需求,同意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总额941,100万元综合授信,同时需将本公司资产评估价值约208,601万元作抵押,具体明细如下:

  ■

  资产抵押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产抵押事项之日止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具体资产抵押起止时间以最终签订的资产抵押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提供上述资产抵押时,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抵押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在关联董事罗云先生、韩诚先生、邓敏先生、何波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为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及支付担保费用的议案》

  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国资公司)2015年为公司提供总额13亿元,期限为60个月的综合授信担保,为公司的融资垫定了坚实的基础。因该担保期限已到期,为继续支持公司的发展,国资公司同意继续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提供期限为60个月、总额为13亿元的保证担保,公司以持有控股子公司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的39.50%(价值185,715万元)的股权作为反担保,同时按双方约定,公司每年需按银行综合授信实际担保额的1.2%支付担保费用。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在关联董事罗云先生、韩诚先生、邓敏先生、何波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为58,408.36万元,占预计金额的54.24%,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为429,285万元。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32%的股权转让给宜宾天原天福实业公司,转让金额合计312.47万元。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福建泉州市投资设立子公司。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子公司的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19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1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及议题于2020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公司监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实际资产、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同意票 5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2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经预算2020年度公司需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为464,541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为435,610万元,控股子公司间相互担保额为28,93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各公司基本情况

  1、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简称:海丰和锐)

  海丰和锐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6日,注册资本212,832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其99.87%股权,法定代表人:陈洪。经营范围:化工、建材、纸制品的开发、制造、经营。

  2、宜宾天原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原进出口)

  天原进出口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28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其99.40%股权,法定代表人:李剑伟。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的销售、产品和技术进出口贸易、进出口业务代理。

  3、宜宾天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畅物流)

  天畅物流成立于 2004 年 4 月 30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本公司持有 80%股权。法定代表人:徐骏,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洗车配件等;货物储存;危险货物运输;一类汽车维修;铁路专用线货物收发;装卸服务等。

  4、福建天原化工有限公司(简称:福建天原)

  福建天原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1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贾永刚;主要经营范围:基本化学原料、有机合成化学原料、化工产品的制造和销售。

  5、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亿新材料)

  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10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建中;主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特种聚氯乙烯树脂、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改性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工程塑料、塑料制品、塑料管路系统等。

  6、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天原怡亚通)

  天原怡亚通成立于2019年8月22日,公司持有其51%股权;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剑伟;主要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咨询服务等。

  7、马边长和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马边长和”)

  马边长和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5 月 11 日,注册资本为 19,283.88 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其 66%的股权。法定代表人:唐柱梁,该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为水电开发经营,电器材料、建筑材料销售;磷矿销售。

  8、马边无穷矿业有限公司(简称“无穷矿业”)

  无穷矿业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9 月 8 日,注册资本为 13,000 万元,马边长和持有其 100%股权。法定代表人:唐柱梁,主要经营范围为磷矿开采、销售、洗选及其伴生矿产品销售,生产和销售黄磷及其磷化工产品。

  (二)被担保各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

  三、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公司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为以上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上述公司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公司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其提供担保是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授信、融资必须的条件,且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批准和办理有关的对外担保全部事项,该议案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有效。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议案的审查,认为:该议案所涉及的担保事项和额度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发展的需要。提供上述担保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59,347.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92%。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天原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3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发展,2015年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宜宾市国资公司”)为公司在银行提供总额13亿元的保证担保,期限为60个月。经双方约定,以宜宾市国资公司为公司在银行贷款实际发生的担保额的百分之一支付担保费用。

  目前上述担保已经到期,为继续支持公司的发展,宜宾市国资公司同意继续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提供期限为60个月、总额为13亿元的保证担保。公司以持有控股子公司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的39.50%(价值185,715万元)的股权作为反担保,同时按双方约定,公司每年按银行综合授信实际担保额的1.2%支付担保费用。

  宜宾市国资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的第(一)的规定,宜宾市国资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向宜宾市国资公司支付担保费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宜宾市国资公司是经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宜市机编(1997)72 号”《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通知》批准,于 1999 年 8 月 4 日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韩诚,营业执照号:915115007118234259,注册资本 139,000 万元,经营范围是在宜宾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进行资本经营和资产经营。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以支持地方企业发展为出发点,适当参照商业运作模式的担保公司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收费标准,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宜宾市国资公司为公司在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提升了公司在银行融资平台的信用实力,有利于帮助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控股股东宜宾市国资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了期限为60个月,总额13亿元的保证担保,公司每年按银行实际发放贷款额的1.2%支付担保费用事项进行了详尽的核查。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4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鉴于市场不断变化,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因此,在年初对全年关联交易总额进行的预测不排除增减变化的可能。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零星交易事项未纳入预计,如有发生,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关联董事罗云先生、韩诚先生、邓敏先生、何波先生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2019年度关联交易确认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2019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14,559.00万元,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58,408.36万元,占预计金额的54.24%。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于2019年向关联方广东天原施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预付货款1400万元。

  公司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过程中一直存在的业务,是公司生产活动所必须发生的,其交易价格均是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

  三、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各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五粮液集团”):法定代表人,李曙光;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注册地,宜宾市岷江西路150号;主营业务,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

  五粮液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中第(二)款的规定,五粮液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2、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九河电力”):法定代表人,周燕宾;注册资本,2,766.29 万元;注册地,宜宾市衣服街80号;主营业务,电力生产、开发、销售,中小型电站及输电线路的设计等。

  九河电力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中第(二)款的规定,九河电力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怡亚通”):法定代表人,周国辉;注册资本212,269.7819万元;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座1713;主营业务:国内商业 (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等。

  深圳怡亚通持有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41%的股权,虽不构成《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但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公司认定其为关联方。

  4、广东天原施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施莱特新材料”):法定代表人,邱延碧;注册资本12100万元;注册地,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甘棠大道南偏石路3号;主营业务,树脂、涂料、胶黏剂、聚氨酯树脂(2828)、甲醇(1022)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

  公司持有施莱特新材料21.07%的股权,虽不构成《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但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公司认定其为关联方。

  5、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丝丽雅”):法定代表人,邓传东;注册资本54104.78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南岸经济技术开发区航天路;主营业务,投资咨询及其他综合服务;粘胶纤维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棉浆粕的生产、销售。

  丝丽雅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中第(二)款的规定,丝丽雅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6、宜宾光原锂电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宜宾光原”):法定代表人,王政强;注册资本60,000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琦丰路;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材料及原材料、新型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及其他化工原料(不含危化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宜宾光原法定代表人王政强先生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中第(二)款的规定,宜宾光原公司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7、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前海怡亚通”):法定代表人,陈伟民;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主营业务,贸易结算业务和交易业务;贸易经纪、供应链管理服务。

  前海怡亚通是深圳怡亚通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公司认定其为关联方。

  8、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宜宾市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胡岷;注册资本,132098.5533万元;注册地,宜宾市女学街1号;主营业务:吸收公共存款,发放贷款等银行业务。

  宜宾市商业银行董事韩诚先生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中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宜宾市商业银行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原料、销售产品或提供、接受劳务的交易,完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随行就市,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或劳务的价格或公司向第三方出售同类产品或劳务的价格。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均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2、交易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2019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2020年预计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正常业务而形成的,是由于同属于国资公司控股、参股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而形成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审议程序进行了确认或批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和签订的交易合同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同意公司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5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近年来,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原集团或公司)按照“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已从单一的基础氯碱化工企业发展为以氯碱为“一体”,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电池材料为“两翼”的特大型综合现代化企业。为聚焦主业,加快推进公司“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公司拟将公司下属子公司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装公司)股权进行转让。

  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宜宾天原天福实业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平

  3、成立时间:1994年3月12日

  4、注册资本:1,682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6、股东结构:宜宾天越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1996年11月5日

  3、注册资本:1661.5万元

  4、法定代表人:杨建中

  5、公司注册地: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13#厂房

  股权结构:

  ■

  (二)包装公司资产、经营情况(经审计)

  ■

  (三)审计、评估结果

  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对包装公司进行了审计、评估,并出具了《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XYZH/2020CDA50008)、《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涉及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20】6号)。1、审计、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

  2、审计结果:资产账总额4,169.14万元,负债账总额3,308.55万元,股东权益860.59万元,每股净资产0.5180元。

  3、评估结果:资产总额4,177.64万元,负债总额3,201.25万元,股东权益976.39万元,每股净资产0.5877元。

  四、股权转让相关内容

  1、转让方式: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

  2、转让比例: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亿新材料)将持有包装公司32%的股权转让给天福实业。股权转让后结构如下:

  ■

  3、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以评估价格为基准确定每股0.5877元,合计312.47万元。

  4、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5、转让权利和义务: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四、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包装公司股权转让后不再纳入天原集团合并报表体系。包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在集团公司合并报表中占比较小,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6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原集团或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宜宾天原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原进出口)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进一步优化公司聚苯乙烯产品的生产销售模式。

  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成立子公司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宜宾天原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0791836890M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时间:2006年08月28日

  5、注册资金:10000万人民币

  6、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

  7、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复合橡胶、通讯设备等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贸易及进出口业务代理。

  三、拟设立新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泉州天原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审批通过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注册地: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

  4、出资金额及比例:天原进出口现金出资1000万元,持股100%。

  5、主营业务: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项目、时限进行经营)复合橡胶、通讯设备、尿素、食品添加剂、食品级磷酸、食品级磷酸盐、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钢材、金属及贵金属、机制纸、机电产品、润滑油、矿产品、煤炭、日用百货、塑料制品、电器材料、家用电器、纸制品、纸浆、纺织品、服装、家具、玩具及上述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贸易及进出口业务代理。

  四、投后管理

  1、新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天原进出口推荐产生,具体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执行董事为法定代表人;

  2、新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财务管理进行监督;

  3、总经理人选由执行董事聘任,新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负责项目公司的日常运营与管理。

  4、新公司的重大事项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进行决策。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7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5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按照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议案》。

  二、 变更的主要内容

  1、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 公司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5)套期会计准则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1、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列示的,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调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且分别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列示。

  2、 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根据规定使用“预期损失法”。

  3、 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 2019 年年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末可比数。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8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19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193万元,具体如下:

  ■

  注:无特别说明,本议案中货币单位均为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一)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二)存货跌价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三)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中较高者。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一)应收账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385万元,具体如下:

  ■

  2、按账龄组合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各分子公司合计计提坏账准备477万元。

  (二)其他应收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684万元,具体如下:

  ■

  2、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各分子公司合计计提坏账准备464万元。

  (三)存货

  马边无穷矿业有限公司计提存货减值准备183万元,宜宾天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计提存货减值准备755万元,合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938万元。

  (四)固定资产

  经测算,宜宾天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因长期亏损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15万元,宜宾天原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房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33万元,昭通天泓能源有限公司因长期亏损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197万元,合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245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公司 2019 年度利润总额6193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19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2、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公司 2019 年度对上述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

  3、本次审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不会影响公司以前年度损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实际资产、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9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3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3月11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提案2:《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提案3:《关于2020年银行综合授信资产抵押的议案》

  提案4:《关于为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及支付但保费用的议案》

  提案5:《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提案2、4、5将进行中小股东单独计票,公司大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对提案4、5进行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2月29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3月12日-13日,上午 8:30-12:00,下午13:0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5980789        传真号码:0831-5980860

  联 系 人:张梦、李宗洁        邮政编码:64400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6

  2、投票简称:天原投票

  3、填报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9:15-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0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36.5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53%,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按“新产业投资,商贸先行”的“+商贸”模式,提前介入新产业市场,加大对新产业上下游关联业务的贸易,业务量较上年同期增加。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0.81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7.90%,利润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价格下降。

  2、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37.74亿元,较年初减少1.48%,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9.50亿元,较年初减少0.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6.338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50%。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未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进行预计披露。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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