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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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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中证医药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富国中证医药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认购代码:515953,场内简称:医药50 FG)根据2019年7月22日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38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已于2020年1月21日开始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20年4月20日。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4月20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20日;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4月20日。

  为了更好的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富国中证医药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富国中证医药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和《富国中证医药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0年4月20日提前至2020年3月6日,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20年3月6日,2020年3月7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3月6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3月6日;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3月6日。

  投资者可以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7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渠道为富国清洁能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的

  公告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20年2月27日起,上述渠道开始代理销售富国清洁能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005368),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渠道办理开户以及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其他业务的开通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届时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0

  公司网站:www.dwzq.com.cn

  (2)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8

  公司网站:stock.pingan.com

  (3)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323

  公司网站:www.cfsc.com.cn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富国中证科技50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放申购、

  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2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暂不设上限,但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并调整前述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a、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b、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c、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d、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e、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f、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g、养老目标基金;

  h、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2赎回费率

  (1)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赎回本基金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赎回费率见下表:

  ■

  (注:1年指365日,2年为730日,依此类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自登记机构确认之日开始计算。)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持有期少于7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入基金财产。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赎回费用,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 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自2020年3月2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正常收取。转出本基金的,如转出本基金A类份额,则转换申购补差费免予收取,如转出本基金C类份额,则转换申购补差费享受0.1折优惠。转入本基金的,如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不为0,则转换申购补差费免予收取,如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为0,则转换申购补差费享受0.1折优惠。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转换业务适用范围

  本基金仅开通与富国旗下部分自TA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请详见2018年11月1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进行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用优惠活动的公告》、2018年10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2015年10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网点开展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及相关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今后若开通其他开放式基金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5.2.2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2)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基金成功的,登记机构在T+1日为其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直销网点申请转换基金份额时,每次对基金份额的转换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转换时或转换后在直销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需一次全部转换。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目前,投资者只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最低金额为10元。若代销机构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7. 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1)本公司的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层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孙迪

  2)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fullgoal.com.cn。

  7.2代销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2020年3月2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0年2月4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上的《富国中证科技50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中证科技50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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