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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宇车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人,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匡志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部分议案的议案》
2020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该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份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至议案十五、议案十八至议案二十二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于2020年2月14日发出《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25,下称“原股东大会通知”)。
因公司对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及原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了调整,2020年2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的部份议案内容进行调整的相关议案,并由控股股东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20-33)。为明确股东大会议案的内容,现决定将原股东大会通知涉及的如下议案取消:
1、 议案2.05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2、 议案2.07 《发行数量》
3、 议案3.02 《发行对象、认购方式》
4、 议案3.03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5、 议案3.05 《锁定期安排》
6、 议案11《关于〈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7、 议案16《关于本次交易及后续收购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中,取消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专审字[2020]第00019号”《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部分内容。
8、 议案18《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上述议案取消后,相关对应内容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内容为准,具体见公司2020年2月19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公告编号:2020-33)。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