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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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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0-021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股东中轩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彪先生、李丹宁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0年1月23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蓝帆医疗”)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5),股东中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中轩”)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彪先生、李丹宁女士拟在未来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640,3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

  近日,公司收到香港中轩及一致行动人李彪先生、李丹宁女士出具的《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获悉其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且减持计划已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下同),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香港中轩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香港中轩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香港中轩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香港中轩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0-022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投资”)的通知,为了进一步降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率,消除质押风险,维持和巩固对于上市公司的控股地位,蓝帆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上述股份的原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解除部分股权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1)。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振平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其他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担保物、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解除质押申请表》。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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