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9 股票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20-007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洁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2月25日在公司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边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授权代表0人。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于2019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审核通过,并于2020年2月2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5号)。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4日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等相关规定,为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公司拟根据上述规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及限售期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情况如下所示: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2月26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4.3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本次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等规则对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底价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公司将相应调整定价基准日、发行底价,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限售期
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同步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公司将与梁桐灿、佛山市新明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佛山市叶盛投资有限公司”)、谢悦增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梁桐灿为公司关联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调整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0年3月12日下午14:40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兴隆十路12号佛山科达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国际大楼305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第一至第四项议案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就此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20-008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生洪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授权代表0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于2019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审核通过,并于2020年2月2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5号)。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4日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等相关规定,为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公司拟根据上述规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及限售期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情况如下所示: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2月26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4.3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本次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等规则对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底价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公司将相应调整定价基准日、发行底价,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限售期
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同步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公司将与梁桐灿、佛山市新明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佛山市叶盛投资有限公司”)、谢悦增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梁桐灿为公司关联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调整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99 股票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20-009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0日、2019年5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相关议案;并分别于2019年7月15日、2019年10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2019年12月2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0年2月2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5号)。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情况
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4日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为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公司拟根据上述规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基准日及限售期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三、本次方案修改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0年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基准日及限售期进行了调整,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独立董事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20-010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0日、2019年5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相关议案;并分别于2019年7月15日、2019年10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2019年12月2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0年2月2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5号)。
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4日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定价基准日及限售期进行调整,并同步修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与上述条款相关之表述。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公司就本次修订及更新涉及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
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99 股票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 2020-011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2月25日,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4日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等相关规定,为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根据上述规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基准日及限售期进行调整。
经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友好协商,2020年2月25日,公司与梁桐灿、佛山市新明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佛山市叶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明珠集团”)、谢悦增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定价基准日及限售期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一、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梁桐灿、新明珠集团、谢悦增
签订时间:2020年2月25日
(二)补充协议内容
1、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果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的将进行相应调整。
2、乙方在认购股票应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予以锁定,不得转让或上市流通,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二、备查文件
1、《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与梁桐灿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2、《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与佛山市新明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3、《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与谢悦增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99 股票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20-012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调整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0日、2019年5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相关议案;并分别于2019年7月15日、2019年10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16日、2020年1月8日发布的《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补充说明的公告》,公司拟向梁桐灿、佛山市新明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佛山市叶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明珠集团”)、谢悦增三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11,214,227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6,800万元,本次发行中梁桐灿、新明珠集团、谢悦增认购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分别是69.35%、17.03%、13.62%。
2、本次方案调整审议情况
2019年12月2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0年2月2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5号)。
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4日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为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公司拟根据上述规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基准日及限售期进行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公告日,梁桐灿持有公司110,397,95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00%,为公司第四大股东,梁桐灿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佛山市新明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谢悦增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梁桐灿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发行方案调整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审议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时,董事会不存在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后续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非公开发行关联方梁桐灿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姓名:梁桐灿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440601********3412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通济街*号*座*房
通讯地址:佛山市江湾*路*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二)关联方最近 5年内在其他核心公司任职或兼职情况
■
(三)关联方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
■
三、关联交易标的
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普通股股票。
四、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2月26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4.3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则对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底价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公司将相应调整定价基准日、发行底价,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0年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因公司董事会不存在关联董事,故公司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涉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尚需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因梁桐灿为公司的关联股东,梁桐灿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公司与梁桐灿签署的《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与梁桐灿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20-013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3月12日14点4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兴隆十路12号佛山科达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国际大楼305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2月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材料将于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梁桐灿、佛山市新明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3月6日、2020年3月9日—2020年3月11日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传真:0757-23836498
(二)参加现场会议所需的文件和凭证
1、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有效证明。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园环镇西路1号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冯欣
联系电话:0757-23833869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3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99 股票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20-014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14.68亿元。2019年12月2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0年2月2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5号)。
近日,公司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之一佛山市叶盛投资有限公司通知,经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佛山市叶盛投资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佛山市新明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述变更事项不影响佛山市新明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