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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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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2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有张海波、段浩然、彭威洋、刘胜安、朱家骅、胡北忠、佘雨航,合计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决定取消原定于2020年3月2日在公司306会议室召开的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原定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将在其后召开的股东大会中予以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2月13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6)。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虑,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取消原定于2020年3月2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0年3月2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2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日9:30-11:30和13:00-15:00。

  4、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公司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25日(星期二)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取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取消股东大会的原因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结合疫情情况,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经谨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原定于2020年3月2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所涉议案的后续处理

  原定于2020年3月2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将提交公司其后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且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

  注:①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明确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②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③委托人为法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95”,投票简称为:“川恒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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