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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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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北方国际             证券代码:000065             公告编码:2020-010

  转债简称:北方转债             转债代码:127014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国际”)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2月24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应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参会董事审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辉邦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及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王一彤、张晓明、余道春回避表决。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辉邦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及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此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此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王一彤、魏合田、张晓明、余道春回避表决。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此议案须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了顺利开展公司蒙古矿山一体化项目全产业链建设及运营,公司拟对内部组织机构做出调整,成立蒙古一体化项目办。

  蒙古一体化项目办的职能包括调研、预测和开拓蒙古市场,制定项目中长期规划,制定项目的具体程序和规范,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报价、商务及技术谈判和对外签约,项目客户关系管理,项目运营管理等。

  本次调整之后公司内部组织机构(不含分子公司)如下:董事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战略与投资部、人力资源部、政治工作部、审计部、财务金融部、项目管理部、国际工程一部、国际工程二部、国际工程三部、国际工程四部、采购中心、国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蒙古一体化项目办。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内容、召开时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拟定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北方国际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备查文件

  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北方国际              证券代码:000065             公告编码:2020-011

  转债简称:北方转债              转债代码:127014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辉邦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及公司为借款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借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重大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缓解营运资金压力,补充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国际”)的全资子公司辉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邦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朗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华公司”)申请不超过2亿美元借款,期限五年,借款利率不超过4.5%,可提前还款。

  公司将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辉邦公司以其持有的资产提供抵押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借款全部本金及利息,担保期限与借款期限相同。

  2、朗华公司为北方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北方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2020年2月24日,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对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9名董事成员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一彤、张晓明、余道春回避表决。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获得董事会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朗华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公众有限公司

  注册地:中国香港

  董事:张翔、李虎、江洪

  注册资本: 10,000港元

  公司股东及各股东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北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银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营业务:物业投资

  2、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

  朗华公司是北方公司香港地区的全资孙公司,成立于1985年5月,主要从事地产投资及物业出租业务,投资物业包括香港和深圳住宅和商业物业。近年来,为解决北方公司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北方公司致力于将朗华投资打造成北方公司的海外投融资平台。

  3、履约能力分析:

  作为北方公司的海外投融资平台,银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拥有丰富的融资渠道,朗华公司为北方公司全资孙公司,具备向公司借款的履约能力。

  4、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港元

  ■

  

  注:上表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辉邦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公众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8月30日

  注册地: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1万港元

  董事长:原军

  主要业务:工程项目开发与执行及资金汇算融通

  股东构成:北方国际持有其100%的股权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朗华公司拟向辉邦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美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低于同期可获取的银行贷款利率,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提前还款。借款利率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合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朗华公司向辉邦公司提供借款,是为满足重大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补充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形成积极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目的是为满足重大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经营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董事会对辉邦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辉邦公司作为公司的海外投融资平台,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信用记录良好,具备实际偿债能力。

  辉邦公司未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公司向辉邦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38.7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2.80%,实际担保金额合计6.62亿元,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84%。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已审批的担保额度为35.10亿元,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为3.67亿元;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2.95亿元,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3.67亿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朗华公司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0元。

  九、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过事前认可,就公司全资子公司辉邦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及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控股子公司辉邦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是由于公司当前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海外重大投资项目陆续开工建设,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投入,为满足重大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补充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融资成本,而所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需要。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辉邦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根据子公司在其日常运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而作出的决策,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力,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辉邦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及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劵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辉邦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借款利率为美元借款利率不超过4.5%。借款利率低于市场利率,经双方充分协商后自愿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辉邦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借款有利于其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顺利开展。本次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意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保荐机构对北方国际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十一、其他

  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借款及担保协议的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十二、备查文件

  1、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北方国际             证券代码:000065             公告编码:2020-012

  转债简称:北方转债             转债代码:127014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为减少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加强对外币资产头寸的监控和管理,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42.93亿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下简称“本次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本次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于2020年2月24日经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二、本次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

  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商业银行。

  三、本次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目前公司面临的主要是美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品种包括外汇远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利率掉期业务及货币掉期业务。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单一金融衍生交易业务期限金融衍生品期限不超过其所对应基础资产(或负债)期限,或潜在经济风险事项的存续期限。

  (三)拟申请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

  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最高余额不超过42.93亿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一年期限内循环使用。

  四、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开展衍生品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经营中,外币收付汇、外币存款、以外币计价的资产负债金额较大,随着外汇市场波动日益增加,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也逐渐加大。同时,为了支持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在长期限资金的筹集方面,面临外币贷款以浮动利率标价的情况,利率波动对公司的筹资成本将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从而规避汇率、利率波动的风险。

  (二)开展衍生品交易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风险应对措施

  1、明确金融衍生品交易原则:金融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对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操作要点、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专人负责:由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财金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五、衍生品公允价值确定

  公司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主要为管理未来可预测期间的外汇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衍生品公允价值按照公开市场提供或获得的市场价格厘定。

  六、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对上市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及《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可行性报告》。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规避汇率和利率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

  2、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1、北方国际2020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以减少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为目的,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建立了内控制度及风险应对措施。

  2、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要加强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以及责任追究制度;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

  3、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金融衍生品交易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金融衍生品交易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北方国际2020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目录

  1、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北方国际             证券代码:000065             公告编码:2020-013

  转债简称:北方转债             转债代码:127014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简称“公司”或 “北方国际”)及控股子公司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工业集团”)的部分控股子公司、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之间存在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的日常经营性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公司2020年度与兵器工业集团的部分控股子公司、北方公司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8.36亿元,其中日常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金额不超过14.30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不超过44.06亿元。

  2020年2月24日公司召开了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一彤、魏合田、张晓明、余道春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交易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北方公司、北方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汝森,注册资本17,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开发制造各种型号的非公路(或工矿两用)自卸汽车、以及铲运机、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等工程机械及相应的零部件,从事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并提供售后服务、劳务服务、技术服务等;产品及零部件维修(包括大修)、租赁业务;土石方工程业务;保税库业务。

  截至2019年9月30日,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98,958.67万元、净利润4,544.47万元、总资产260,377.60万元、净资产116,326.2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专业从事非公路矿用车及其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煤炭、钢铁、有色金属、水泥等行业,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具备履约能力。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志平,注册资本184,943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汽车车辆、工程机械车辆及非公路矿用车辆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服务;出口汽车底盘、整车、工程机械车、非公路矿用车和零部件;进口科研生产试制所需材料和零部件、机电设备及备件。

  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中国兵器工业最大的军转民项目,以先进独特的奔驰技术为核心,深度融合严谨领先的军工技术,拥有先进的整车总装、驾驶室、车架及车桥生产线,具备履约能力。

  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北奔重汽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正明,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兵工路9号,经营范围包括自营代理北奔重卡整车和零部件(北奔、铁马品牌)进出口业务;为合作出口目的的北奔重卡整车和零部件国内销售和服务;机器仪表、原材料的进出口业务,与北奔重卡整车和零部件进出口业务相关的售后、信息咨询服务,技术开发及转让业务等。

  北奔重汽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隶属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北奔重汽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内蒙古一机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贾焱中,注册资金为1,800万元,是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住所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青山区一机厂区)。经营范围:汽车及零部件、铁路车辆、工程机械、石油机具、冶金机具、农机具、矿山机械、化工产品、机电产品及零部件的进出口业务,进出口贸易等。

  截至2019年6月30日,内蒙古一机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收入65,409.22万元、净利润2,020.64万元、总资产192,482.20万元、净资产119,752.0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内蒙古一机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内蒙古一机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永乐,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住所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第一功能小区,经营范围包括研制、开发、生产、销售铁路车辆、汽车专用车、压力容器,冶金机械,车辆配件及进出口,机械加工,大型精密加工,装配焊接,数控切割,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大型冲压,特种材料处理,表面热处理,防腐涂装,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装备租赁,技术咨询服务,地铁车辆总装、维修、保养,LNG储罐制造及法律法规允许的经营业务。

  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截至2019年6月30日,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收入65,409.22万元、净利润2,020.64万元、总资产192,482.20万元、净资产119,752.0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包头北方创业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文侦,注册资本10,002万人民币,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院内,经营范围包括各类自卸车、罐式车、挂车(全挂和半挂)、厢式车、特种车、小型专用车等专用汽车的研制、生产、销售、维修、服务及进出口;整车及零部件的研制、生产、销售、维修、服务及进出口;道路机械化清扫;垃圾运输;工业保洁;园林绿化;金属清理打磨喷涂;劳务服务;车辆内饰加工、设计、安装;复合材料研制、加工;各类大小型专用汽车、箱式车等的研制、生产、销售、维修、服务及进出口;汽车及零配件的研制、生产、销售、维修、服务及进出口;电器设备的生产、安装、维修;自有房屋租赁;医疗器械经营(Ⅰ类、Ⅱ类、Ⅲ类)。

  包头北方创业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包头北方创业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武汉武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琢玉,注册资本5,835万元人民币,住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一路3号,经营范围包括牙轮钻机、机床、矿山机械、机电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和相关工程承接和矿山工程总承包;牙轮钻机备品、备件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矿山机械、机电产品的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武汉武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是兵器工业集团武汉重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武汉重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生产重型、超重型机床规格大、品种全的大型骨干企业。武汉武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以研发、制造、销售、矿业开采和工程建设新型穿孔设备为主,具备履约能力。

  武汉武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延成,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主要从事开发、制造并销售工程塑料、橡胶制品和液压、煤气、气动、热力管道及相配套的管件、阀门、仪表、调压器、气动施工机具,并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提供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为一家中外合资知名企业,非金属管道及管材研发、生产、销售为其主营业务。该企业的生产设备、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均处行业领先地位;系中国驰名商标、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级实验室、获全国给水管材专业科技奖、聚乙烯管材科技进步奖等,具备履约能力。

  截至2019年6月30日,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营业收入26865.37万元、净利润2,673.86万元、总资产76,353.41万元、净资产53,016.5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万宝矿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德芳,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南线里56号,经营范围包括矿石及矿产品加工(仅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万宝矿产有限公司是从事海外矿产资源开发的专业国际矿业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万宝矿产有限公司营业收入3,030,151万元、净利润154,334万元、总资产2,000,829万元、净资产950,37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万宝矿产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植玉林,注册资本2,602,774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甲12号,经营范围包括特种机械及设备的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经营或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承办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业务、补偿贸易和按规定开展易货贸易;承包本行业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上述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的各类工程、生产劳务人员。批发、零售汽车(其中小轿车直接销售到最终用户);进口、易货项下的黑色、有色金属及材料(稀贵金属除外)、木材的销售;汽车租赁;经批准的进出口商品及易货项下进口商品的国内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的除外);与易货贸易有关的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与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和展览展销;主办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设计、制作影视、印刷品、图片广告,代理自制影视、印刷品、图片广告及本公司所经营的进出口商品的广告发布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设备租赁;保险兼业代理(代理险种及有效期限以代理许可证为准)。

  北方公司是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企业集团,具备履约能力。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方公司营业收入21,270,948万元、净利润583,162万元、总资产11,172,240万元、净资产5,131,86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北方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一江,注册资本550,000万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星火路10号B座605号,经营范围包括石油产业的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燃料油;天然气供应;销售危险化学品(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准)。

  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是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为进军石油行业而成立的专业化国际石油公司,是国家重点支持的主要从事油气勘探开发、石油产业投资、国际石油贸易、石油炼化、油品储运等业务的专业化石油公司,年销售收入超过千亿元。具备履约能力。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营业收入15,795,617万元、净利润52,159万元、总资产4,245,436万元、净资产2,293,37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北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军,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甲12号,主要为北方公司军贸主营市场提供量身订做的军需警用装备一揽子供应服务和系统解决方案,从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轻工产品、纺织品、化工产品、电子产品、警用防暴产品、体育器材、机械设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等业务。

  北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一直致力于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具有较强的综合集成及快速反应能力,也是北方公司从事非传统安全业务的主要平台,具备履约能力。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收入54,065万元、净利润5,280万元、总资产155,665万元、净资产48,50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北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中国万宝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金奎,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12号,经营范围包括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进出口业务;各类型工业、能源、交通、民用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

  中国万宝工程有限公司是集军工工程承包、销售、服务、劳务为一体的企业集团,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万宝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收入220,964万元、净利润28,236万元、总资产610,856万元、净资产219,05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国万宝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4、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万福,注册资本54,903.4794万元人民币,住所为泸州市高坝,主要从事生产硝化棉,硫酸;销售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机械设备修理也;商品批发与零售;急速推广服务;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为是全球生产规模最大的硝化棉生产企业,产销量连续多年排在世界首位,是世界硝化棉行业协会三家执委单位之一,是国内、国际硝化棉行业的领先企业。具备履约能力。

  截至2019年9月30日,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175,152.64万元、净利润10,817.67万元、总资产394,460.79万元、净资产248,934.3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5、北京北方光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辛永献,注册资本5,1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院3号楼北方地产大厦10层1001室,经营范围包括销售民用航空器、电子产品、汽车、针纺织品、服装、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日用杂货、钟表、眼镜、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建筑材料(不得从事实体店铺经营)、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化肥、机械设备、汽车配件、摩托车零配件、摩托车整车(不含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摩托车)、五金交电、金属矿石、通讯设备、家用电器、医疗器械Ⅰ、Ⅱ类、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广播电视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食用农产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销售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工程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工程设计。

  北京北方光电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兵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照明工业、建材、太阳能业务,具备履约能力。

  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6、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长兴,注册资本17,848.63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丰台区朱家坟五里五号,主要从事履带式装甲输送车辆和特种车辆及配件的生产制造;汽车货运服务;物业管理;履带式装甲输送车辆和特种车辆及配件的研制、开发、销售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产机电产品及其零配件的销售;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及本企业和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除外);开展本企业“三来一补”业务;铁路整车货物到发、装卸及仓储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是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企业集团,具备履约能力。

  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万宝矿产有限公司、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万宝工程有限公司、北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北方公司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北奔重型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北方创业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一机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武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北方光电有限公司、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采取招标或议标的方式确定交易对手方和交易价格。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以及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采取招标或议标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以及工程进度收取款项。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后,根据相关项目进展情况和需要,适时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目前已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如下:

  1.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北方车辆有限公司与万宝矿产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万宝矿产(缅甸)铜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在缅甸蒙育瓦签订1台北奔泡沫消防车销售合同,签约金额883,334元,合同生效条件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北方车辆有限公司与万宝矿产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缅甸扬子铜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在缅甸七星塘铜矿签订4台福田轻卡销售合同,签约金额47,264美元,合同生效条件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北方车辆有限公司与北奔重汽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北京签署300台北奔牵引车采购合同,签约金额90,215,100元,合同生效条件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北方车辆有限公司与包头北方创业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北京签署50台北创半挂车采购合同,签约金额10,075,000元,合同生效条件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北方车辆有限公司与万宝矿产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万宝矿产(缅甸)铜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在缅甸签署1台TR100矿山自卸车销售合同;签约金额5,604,538元,合同生效条件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 公司全资子公司辉邦集团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非公路用电动轮货运自卸车采购合同》,向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矿用车,合同金额为8,919.09万美元,合同履行期限至2020年7月31日。

  7. 公司与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3月签署《埃塞亚迪斯-吉布提铁路机车车辆本地化项目铁路平车SKD采购分包合同》,合同金额3,388.57万美元,协议有效期至合同项下530辆铁路平车SKD散件发运至埃塞现场并完成移交业主。

  8. 北方国际与万宝矿产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科米卡矿业简易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在北京签署了《刚果(金)卡莫亚铜钴矿二期工程氧化矿开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公司将为科米卡矿业简易股份有限公司刚果(金)卡莫亚铜钴矿二期氧化矿开发建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金额为16,580万美元,项目工期9个月。

  9. 北方国际与万宝矿产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刚果(金)拉米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签署了《刚果(金)庞比铜钴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金额为22,953.54万美元,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

  10. 北方国际与万宝矿产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刚果(金)拉米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8日在中国北京签署《刚果(金)庞比铜钴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公司将为刚果(金)拉米卡股份有限公司刚果(金)庞比铜钴矿硫磺制酸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金额为2,391.16万美元,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

  11. 公司控股子公司辉邦集团有限公司与北方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签署《老挝公安部智能收容与平安城市项目施工分包合同》,辉邦公司接受北方公司委托在老挝建设三处现代化监狱和一处戒毒所,合同金额2,290万美元,工期36个月,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辉邦收到北方公司工程预付款后生效。

  12. 公司控股子公司辉邦集团有限公司与北方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签署《老挝丰沙里省平安城市项目施工分包合同(I期)》,2019年3月28日签署辉邦《老挝丰沙里省平安城市项目施工分包合同(I期)补充协议》,公司接受北方公司委托在老挝丰沙里省本努县建设政府办公大楼、官员住宿楼、区内道路、供水系统、用电传输系统、区间道路修复等,合同金额1.04亿美元,工期36个月,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13.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北方机电发展有限公司与万宝矿产有限公司的签订合同向对方销售矿山物流自动化设备及零备件,合同签订即生效,合同有效期视交货期而定,北方机电完成全部交货后对方电汇付清货款,即有效期结束。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和提供劳务的交易,有助于公司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执行和其他业务的开展,是公司执行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事前认可,对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交易,有助于公司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执行和其他业务的开展。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

  2、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9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审核确认程序合法合规,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3、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内容、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北方国际2020年预计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北方国际               股票代码:000065                公告编号:2020-014

  转债简称:北方转债               转债代码:127014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决定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9:15至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9日

  7. 出席对象

  (1)凡2020年3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 会议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北方国际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审议《公司控股子公司辉邦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及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3. 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 关于审议《选举时延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及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2月25日、2020年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指明,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提案1、提案3为关联交易事项,提案1关联股东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北方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提案3关联股东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北方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手续

  (1) 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股东帐户卡,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码卡及代理人身份证;(证件须提供原件)

  (2)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委托出席者须加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证件须提供原件)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 登记时间:2020年3月11日14:00-17:00

  (5) 登记地点:北方国际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方式

  (1) 联系人:王碧琪

  (2)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北方国际大厦20层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0

  (3) 联系电话:010-68137370  传真:010-68137466

  (4) 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自理,会期半天。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备查文件:

  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股东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5”,投票简称为“国际投票”。

  2. 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3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3月12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本授权书有效期限至2020年3月12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授权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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