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02月21日下午14:50在公司十二楼121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025人,代表股份298,117,541股,占总股本25.889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247,790,2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1.51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20人,代表股份50,327,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3705%。
会议由董事长徐自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向海口农商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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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本次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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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宁、王梦瑶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