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编号:2020-021
债券代码:136985 债券简称:17黄金债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赵美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20号)核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1,000万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已实施完毕,最终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8,742,00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9,999,998.7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2,999,998.7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17日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天宝山矿区铅锌多金属矿深部增储勘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丰矿业”)实施。2020年2月21日,公司、瀚丰矿业与独立财务顾问、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20年2月21日,公司(“甲方”)、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丙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丁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瀚丰矿业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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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乙方已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595010100100196182,截至2020年02月20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90,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乙方天宝山矿区铅锌多金属矿深部增储勘查项目所需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甲、乙、丙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 丁方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项目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丁方承诺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丁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和丙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对乙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 甲方、乙方授权丁方指定的项目主办人胡飞荣、孙宁波可以随时到丙方查询、复印乙方专户的资料;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上述项目主办人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原件;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单位介绍信。
5. 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乙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丁方。
6. 乙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丁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 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项目主办人。丁方更换项目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丙方更换后的项目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项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 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乙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乙方方可以主动或在丁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 丁方发现甲方、乙方、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 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0-022
债券代码:136985 债券简称:17黄金债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赤峰黄金”)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2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召开2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传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的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募集资金中的29,000万元将用于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瀚丰矿业”)“天宝山矿区铅锌多金属矿深部增储勘查项目”。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9,000万元向瀚丰矿业增资,该笔增资款将存储于瀚丰矿业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已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其中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1,000万元。公司本次最终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为509,999,998.76元,扣除承销费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2,999,998.76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9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32,398,732.76元,资金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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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因瀚丰矿业“天宝山矿区铅锌多金属矿深部增储勘查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由瀚丰矿业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8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募集资金中的2,000万元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公司置换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后,用于该用途的募集资金将节余2,540,212.12元。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该节余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0-023
债券代码:136985 债券简称:17黄金债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2月21日,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召开2日前书面传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募集资金中的29,000万元将用于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瀚丰矿业”)“天宝山矿区铅锌多金属矿深部增储勘查项目”。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9,000万元向瀚丰矿业增资,该笔增资款将存储于瀚丰矿业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32,398,732.76元,其中包括瀚丰矿业先期为“天宝山矿区铅锌多金属矿深部增储勘查项目”投入的自筹资金21,938,944.88元以及赤峰黄金先期支付中介机构费用投入的自筹资金10,459,787.88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瀚丰矿业“天宝山矿区铅锌多金属矿深部增储勘查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由瀚丰矿业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8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募集资金中的2,000万元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公司置换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后,用于该用途的募集资金将节余2,540,212.12元。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该节余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0-024
债券代码:136985 债券简称:17黄金债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对象: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赤峰黄金”)的全资子公司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瀚丰矿业”)。
●增资金额: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中的29,000万元向瀚丰矿业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瀚丰矿业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赵美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2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8,742,004股,每股发行价格4.69元,实际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09,999,998.76元,扣除承销费用合计人民币7,000,000.00元(含增值税),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实际收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划转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2,999,998.76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2020年2月12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玉龙支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2020年2月21日,公司与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瀚丰矿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玉龙支行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对募集资金用途做出了明确规定: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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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宝山矿区铅锌多金属矿深部增储勘查项目”由全资子公司瀚丰矿业负责实施。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保障上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瀚丰矿业增资人民币29,000.00万元,该笔增资款将存储于瀚丰矿业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资对象瀚丰矿业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截至2019年6月30日,瀚丰矿业总资产人民币25,049.1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2,372.71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人民币6,822.3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976.89万元。
四、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影响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瀚丰矿业增资是基于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不存在投资风险。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增资资金将存放于瀚丰矿业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于2020年2月21日与独立财务顾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瀚丰矿业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赤峰黄金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通过向瀚丰矿业增资的方式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能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0-025
债券代码:136985 债券简称:17黄金债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总计32,398,732.76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5日,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赤峰黄金”或“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赵美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20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1,000万元。
2020年1月19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23000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0年1月17日止,赤峰黄金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8,742,004股,每股发行价格4.69元,实际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09,999,998.76元,扣除承销费用合计人民币7,000,000.00元(含增值税),赤峰黄金于2020年1月17日实际收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划转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2,999,998.76元。
2020年2月12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玉龙支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0 年1月17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02,999,998.76元。该专户资金仅用于公司对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天宝山矿区铅锌多金属矿深部增储勘查项目投入、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支付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2020年2月21日,公司与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玉龙支行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0 年2月20日,瀚丰矿业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90,000,000.00元。该专户资金仅用于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天宝山矿区铅锌多金属矿深部增储勘查项目投入。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对募集资金用途做出了明确规定: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自筹资金是指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公司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经预先实际支付金额计算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32,398,732.76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2、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2,398,732.76元,资金明细如下:
■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总计32,398,732.76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众环专字(2020)230003号”《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八十一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2、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针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3、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2)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公司以募集配套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32,398,732.76元,其中包括瀚丰矿业先期为“天宝山矿区铅锌多金属矿深部增储勘查项目”投入的自筹资金21,938,944.88元以及赤峰黄金先期支付中介机构费用投入的自筹资金10,459,787.88元。
4、监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32,398,732.76元,其中包括瀚丰矿业先期为“天宝山矿区铅锌多金属矿深部增储勘查项目”投入的自筹资金21,938,944.88元以及赤峰黄金先期支付中介机构费用投入的自筹资金10,459,787.88元。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0-026
债券代码:136985 债券简称:17黄金债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赵美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2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8,742,004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509,999,998.76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2,999,998.76元。
2020年2月12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玉龙支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2月21日,公司与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玉龙支行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对募集资金用途做出了明确规定: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0年2月21日,赤峰黄金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瀚丰矿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800.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施主体:公司子公司瀚丰矿业
(二)投资产品: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一年期内(含1年)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购买额度:拟安排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6,800.00万元(含),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在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由瀚丰矿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六)信息披露: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瀚丰矿业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七)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瀚丰矿业不得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及瀚丰矿业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瀚丰矿业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于期限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及瀚丰矿业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瀚丰矿业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审部门对瀚丰矿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瀚丰矿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瀚丰矿业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买入情况及时披露进展公告,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己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0-027
债券代码:136985 债券简称:17黄金债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赵美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2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8,742,004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509,999,998.76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2,999,998.76元。
2020年2月12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玉龙支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2月21日,公司与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玉龙支行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对募集资金用途做出了明确规定: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2月21日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本次重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予以审核确认;2020年2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3,239.87万元进行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0年2月21日,赤峰黄金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瀚丰矿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800.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三)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51,000.00万元,实际使用(含置换前期投入)15,211.87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合计35,788.13万元。其中“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已完成,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54.02万元,主要系预计费用与实际发生费用的差额。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已完成,为方便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益,公司拟将“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节余资金254.02万元及产生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2020年2月21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财务成本,且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0-028
债券代码:136985 债券简称:17黄金债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1,0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赤峰黄金”)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9年5月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融资总额度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总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2019年度融资的总额度(指融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并购贷款、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融资、贸易融资等,不含非公开发行股份等股权型再融资及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为保障2019年度融资事项顺利实施,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上述各项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近日,公司子公司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五龙矿业”)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简称“恒丰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综合授信额度合同》《贵金属总协议》,五龙矿业向恒丰银行北京分行在人民币1亿元授信额度内申请黄金租赁方式融资,本次租入黄金220公斤。公司与恒丰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公司为五龙矿业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瀚丰矿业”)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余额为11,000万元;瀚丰矿业与恒丰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天宝山铅锌矿立山矿区采矿权、东风矿区采矿权为五龙矿业本次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184,099.80万元(美元借款的担保金额按放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07%,均属于对子公司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