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0-005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2月17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0年2月21日(星期五)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近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公司章程》,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以逐项表决方式同意提名以下9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张近东先生、孙为民先生、任峻先生、孟祥胜先生、杨光先生、徐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柳世平女士、方先明先生、陈振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杨光先生、徐宏先生为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根据与公司签订的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约定提名。
本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获选人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沈厚才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已满六年,依据相关规定沈厚才先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换届事宜之后将不再任职。公司董事会向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认同意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设立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1、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近东;
委员:孙为民、任峻、孟祥胜、柳世平、方先明、陈振宇。
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方先明;
委员:孙为民、孟祥胜、柳世平、陈振宇。
3、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振宇;
委员:孙为民、孟祥胜、方先明、柳世平。
4、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柳世平;
委员:孙为民、任峻、方先明、陈振宇。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418号《关于核准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26,996,50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5.17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923,253.7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及印花税人民币14,722.76万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8,530.94万元。
结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以及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租赁店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总额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5.16%。截至2019年12月31日租赁店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82,122.71万元,公司将继续实施租赁店项目,若租赁店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自筹资金予以投入。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就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发表了保荐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07号《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任峻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为支持家乐福中国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家乐福中国子公司日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1、公司为青岛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该笔担保额度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057%。
2、公司为重庆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该笔担保额度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113%。
3、公司为海口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该笔担保额度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05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08号《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09号《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2日
附件1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近东
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任江苏苏宁交家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十一、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董事长、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
张近东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张近东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近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张近东先生以及通过一致行动人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322,598,355股,占公司总股本24.95%;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比例50%股份,张近东先生与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孙为民
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汉族,硕士学历。曾在南京理工大学执教,1998年加入苏宁,曾任公司副总裁、总裁,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担任公司子公司江苏苏宁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韶关市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监事。
孙为民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孙为民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孙为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孙为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603,003股,占公司总股本0.05%,持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3、任峻
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主席、董事。
任峻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任峻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任峻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任峻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596,297股,占公司总股本0.05%,持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4、孟祥胜
孟祥胜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曾任海尔药业浙江市场部经理、南京东方智业管理咨询顾问,现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
孟祥胜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孟祥胜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孟祥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孟祥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047,949股,占公司总股本0.04%,持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5、徐宏
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毕业于复旦大学物理系,拥有理学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徐宏先生曾就职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并于2007年7月成为普华永道合伙人。现任阿里巴巴集团财务副总裁、DSM GrupDani?manlikIleti?imVeSati?TicaretAnonim?irketi董事、C2 Capital Partners GP Limited董事、上海逸刻新零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阿里巴巴影业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以及公司董事。
徐宏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徐宏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徐宏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委派董事,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宏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
6、杨光
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汉族。杨光先生拥有资深的互联网运营经验,现任阿里巴巴集团资深总监以及公司董事。
杨光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杨光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杨光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委派董事,与其他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光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
7、柳世平
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汉族,硕士学历。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会计学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兼任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会计专业负责人、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第一届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柳世平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柳世平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柳世平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柳世平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柳世平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8、方先明
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南京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出站。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金融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曾赴加拿大Lakehead University数学科学院以及美国Florida State University金融系研修。主要学术研究方向为金融理论与政策、金融市场与投资,主持和参与国家级、省部级以及社会服务课题20多项,在国内外专业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现为多种期刊的匿名审稿人。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山太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方先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方先明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方先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方先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方先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9、陈振宇
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学位。南京大学软件学院教授、博导,主要从事智能软件工程的研究。慕测平台创始人,全国大学生软件测试大赛发起人。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发明专利转让项目2项和发明专利许可项目1项。在软件工程权威国际会议和期刊发表论文100多篇,申请发明专利60余项(已授权28项),部分专利成果已经在百度、阿里、华为等知名软件公司转化,长期致力于软件领域的产教研融合工作。
陈振宇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陈振宇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陈振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振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陈振宇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0-009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召开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鼓励公司股东尽量选择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3月9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4日。
(2)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4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苏宁总部办公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名称: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张近东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孙为民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任峻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孟祥胜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徐宏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杨光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柳世平女士为独立董事
2.02 选举方先明先生为独立董事
2.03 选举陈振宇先生为独立董事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汪晓玲女士为监事
3.02 选举李建颖女士为监事
4.00 关于设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5.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提案1、提案2和提案3实行累积投票制。相关人员简历已经披露在公司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中。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2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3月5日和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公室。
3、现场登记地点: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秘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总部办公楼14F董秘办公室;
邮编:210042;
传真号码:025-84418888-2-888480;
邮箱地址:stock@suning.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24
(2)投票简称:苏宁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①议案设置
■
②对于提案1、提案2和提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他提案为非累积投票制,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③.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④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4418888-888480/888122。
联系人:张雨婷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对于提案1.00、2.00和3.00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
对于提案4.00至5.00如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对提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对提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0-006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2月17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2月21日(星期五)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晓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第六届监事会推选汪晓玲女士、李建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并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监事汪晓玲女士、李建颖女士简历见附件。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租赁店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项目,将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负债规模,资产负债率也将有所下降,可改善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次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2月22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汪晓玲
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曾任南京新闻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预算中心总监、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公司财务管理总部执行总裁助理、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汪晓玲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汪晓玲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汪晓玲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汪晓玲女士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持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2、李建颖
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曾在南京市紫金无线电厂任职,曾任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结算管理中心总监、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现任物流集团审计管理中心总监、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李建颖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李建颖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李建颖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李建颖女士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持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0-007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418号《关于核准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26,996,50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5.17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923,253.7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及印花税人民币14,722.76万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8,530.94万元。
结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以及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租赁店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总额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5.16%。公司将继续实施租赁店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租赁店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82,122.71万元,若租赁店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自筹资金予以投入。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发表了保荐意见,该议案还需要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公司原计划运用租赁店面的方式在东北、华北、西北、华中、华东、华南、西南发展331家连锁店,预计新增连锁店面积278.00万平方米。公司将通过直接开设、或新设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全资下属公司)或向已有子公司增资的方式,由子公司负责开设连锁店面以实施本项目。本项目全部投资后,将充实公司实体门店网络,增强公司在互联网+竞争环境下的竞争力,实现公司线上线下融合,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514,432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及相关开办费用投资、铺底流动资金,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500,000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司自行解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项目实际计划投入募集资金300,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新开苏宁易购云店193家,围绕门店装修、固定资产及相关开办费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2,122.71万元(为公司初步统计数据,具体金额以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鉴证报告为准)。
苏宁易购云店作为公司运营管理最成熟的店面类型,公司持续注重商品的优化及丰富,强化用户和流量的经营,公司主要推进在一二级市场核心商圈的云店布局,2016年及以前、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分别新开苏宁易购云店63家、60家、20家和50家。为有效应对市场的变化,公司近年来主动调整开店策略,一二级市场公司在核心商圈部署苏宁易购广场,加强与商超、购物中心等业态合作,强化公司家电3C供应链的输出,与此同时注重对社区市场的覆盖,依托家乐福超市、苏宁小店大力发展到家业务,打造社区生活服务平台;三四级市场加快发展零售云加盟店,提升公司在下沉市场的渗透率以及运营效率。对于云店开设,公司严格把控开店投入,优化装修方案、合理规划固定设备等有效措施控制门店开设成本;此外,结合一二级市场的消费特性,受店面资源的稀缺性及商圈位置布局等影响,相应的苏宁易购云店开店速度有所放缓,资金需求程度也将有所降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217,877.29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专户中。为提高资金收益,公司根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及项目建设规划,有序安排公司租赁店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租赁店项目投入募集资金新开云店193家,完成预计开店计划的58.31%。由于受到行业发展变化、公司开发策略的调整带来的影响,租赁店项目开店速度有所放缓,未来公司将结合开店计划,有序推进公司云店的开设。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募集资金闲置,本次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将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规模,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 项目基本情况和偿还计划
偿还金融机构贷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用于偿还公司金融机构贷款,计划于2020年度内实施完成,具体偿还金融机构贷款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 项目可行性分析
1、有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
近年来,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快速发展,商品采购备货,平台及物流服务体验提升相应资金需求增加,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用于支持主营业务的发展,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2,171,178.1万元,公司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导致资产负债率有所增加,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0.74%。公司通过利用募集资金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将有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从而增强财务稳健性。
2、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近年来,公司财务成本有所上升,较大的利息支出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影响,2019年1-9月公司利息支出为156,993.1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0.78%,利息支出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为9.14%。因此,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将有效降低公司利息支出,减轻公司财务负担。
(三)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后,公司资本实力得以提升,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公司未来各项业务的发展。同时,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将有效降低公司带息负债余额,减少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租赁店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项目,将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负债规模,资产负债率也将有所下降,可改善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要求。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租赁店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项目,将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负债规模,资产负债率也将有所下降,可改善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次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对苏宁易购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等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事项已经苏宁易购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2、苏宁易购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租赁店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项目,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0-008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支持家乐福中国业务发展,经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家乐福中国子公司日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1)公司为青岛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家乐福”)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该笔担保额度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057%。
(2)公司为重庆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家乐福”)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该笔担保额度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113%。
(3)公司为海口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家乐福”)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该笔担保额度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057%。
2、上述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担保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情况
1、青岛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3日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1号
法定代表人:马丁
注册资本:16,199,804美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宁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国际”)间接持有76%股份、家乐福集团间接持有19%股份、青岛浮山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股份。青岛家乐福主要从事超级市场和其他杂货店业务。
截至2020年1月31日青岛家乐福总资产人民币37,613.7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3,516.38万元,资产负债率37.48%,2020年1月实现营业收入3,972.9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84.00万元。
2、重庆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4月15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沧白路2号
法定代表人:薛鹏
注册资本:29,280,000美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宁国际间接持有52%股份、家乐福集团间接持有13%股份、江苏悦达福正商贸有限公司持有35%股份。重庆家乐福主要从事超级市场和其他杂货店业务。
截至2020年1月31日重庆家乐福总资产人民币47,119.0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3,488.38万元,资产负债率50.15%,2020年1月实现营业收入8,770.9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06.16万元。
3、海口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6月27日
注册地址:海口市海府路18号南亚广场1-3层
法定代表人:薛鹏
注册资本:69,700,000人民币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宁国际间接持有80%股份、家乐福集团间接持有20%股份。海口家乐福主要从事超级市场和其他杂货店业务。
截至2020年1月31日海口家乐福总资产人民币44,326.1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0,401.76万元,资产负债率53.97%,2020年1月实现营业收入8,486.1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98.50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2019年9月末公司完成家乐福中国80%股权并购,有效的补强了在快消类目商品供应链及运营能力。公司持续推进与家乐福中国业务的融合,整合效应初有成效,2019年四季度家乐福中国扭亏为盈,经营效益稳步改善提升。
为进一步加强对于家乐福中国业务的资金支持,公司计划为青岛、重庆、海口家乐福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担保对象从事商超业务,在当地均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自公司并购以来,一方面强化成本费用支出的控制,另外大力推进线上运营能力的提升,经营效益稳步改善。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按持股比例为三家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该公司的其他股东将结合自身情况按比例提供担保。
以上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以上担保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要求。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解除的担保,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78,608.00万元,公司对关联方苏宁金服及其子公司苏宁保理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06,409.87万元(详见公司2019-103号公告),合计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70%。
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52,960.96万元,公司对关联方苏宁金服及其子公司苏宁保理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6,409.87万元,合计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01%。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公司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0-010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振宇,作为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陈振宇(签署)
2020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0-011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方先明,作为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方先明(签署)
2020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0-012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柳世平,作为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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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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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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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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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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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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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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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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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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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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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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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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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版B0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