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存款(代码:CBJ05349)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3月19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
一、 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的“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存款(代码:CBJ05103)”,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2)。
上述理财产品于2020年2月17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并取得收益人民币32.14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8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6,510.4199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4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804,812,565.96元(大写:叁拾捌亿零肆佰捌拾壹万贰仟伍佰陆拾伍元玖角陆分),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32,999,999.9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6月20日到账,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573号)。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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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05)。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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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产品,期限为30天,理财产品到期后赎回,该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存款(代码:CBJ05349)
2、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起息日:2020年2月18日
4、产品到期日:2020年3月19日
5、产品期限:30天
6、委托理财金额:10,000万元
7、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2月18日
8、预计年化收益率:1.15%-3.65%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该笔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总体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36),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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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6.6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19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39%,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债务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在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保本收益浮动型理财产品列报于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利润表中财务费用,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
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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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备查文件
1、《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存款说明书产品代码:CBJ05349》;
2、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申请书、交易申请确认表、银行回单及证实书;
3、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存款(代码:CBJ05103)本金及利息收款回单。
特此公告。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