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信阳新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锐投资”)持有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10,86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1%。本次解除质押后,新锐投资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
●截至2020年2月17日,新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新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熊维政先生、熊伟先生累计质押股份为 93,448,797股,占新锐投资及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新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熊维政先生、熊伟先生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 69.31%,占公司总股本的18.15%。
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接到控股股东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新锐投资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新锐投资将原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城支行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600,000股解除质押,具体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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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质股份将用于后续质押,公司将根据质押业务办理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2020年2月17日,新锐投资未质押公司股份;一致行动人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质押股份85,910,482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0.5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13%;一致行动人新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质押股份7,538,315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3%;一致行动人熊维政先生及熊伟先生未质押公司股份。新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新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熊维政先生及熊伟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93,448,797股,占新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新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熊维政先生及熊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比例69.3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15%。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