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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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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0-005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1.截至减持计划公告日,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屋企管”)持有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伊份”、“公司”)197,065,5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8848%。一致行动人施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77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44%;一致行动人上海海永德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永德于”)持有公司股份8,55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30%;一致行动人上海德永润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永润域”)持有公司股份2,78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79%。施辉、海永德于、德永润域以下合称“一致行动人”。爱屋企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9,178,5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802%。

  2. 截至减持计划公告日,公司董事徐赛花女士、戴轶先生、张琴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支瑞琪女士、王芳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2,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476%。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截至2020年2月17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爱屋企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董事徐赛花女士、戴轶先生、张琴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支瑞琪女士、王芳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备注:上表中“其他方式取得”,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是指公司2018年6月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徐赛花、戴轶、张琴、支瑞琪、王芳系2017年7月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年6月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所致。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截至 2020年2月17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爱屋企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董事徐赛花女士、戴轶先生、张琴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支瑞琪女士、王芳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和董监高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和董监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和董监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编号:2020-006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宁波银行

  现金管理金额:3,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智能定期理财11号

  现金管理投资期限: 2020年2月17日至2020年5月18日,9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单笔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额度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通过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

  2019年12月18日至2020年2月17日期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累计达到2.08亿元。其中:2019年12月18日到2020年2月1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累计达到1.78亿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控制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标的。

  2、具体业务实施部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充分考虑产品持有期内公司运营资金需求,评估现金管理产品的风险和公司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的风险评估情况认购相应风险等级或更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内部审计部门按照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购买产品的内部审批流程、风险情况等进行监督审查,确保资金链运营安全,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宁波银行智能定期理财11号

  (1)理财产品代码:610011

  (2)产品起息日:2020 年 2 月 17 日

  (3)产品到期日:2020 年 5 月 18 日

  (4)理财本金:3000万元

  (5)收益率:预计年化收益率 3.85%

  (6)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7)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8)合同签署日:2020年2月14日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三)风险控制分析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

  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

  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宁波银行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码:002142)。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属于合理的经营手段,能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标的总体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现金管理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产品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的影响。

  (四)会计处理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处理方式及依据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

  五、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将选取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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