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10个交易日内(交易日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2月17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2020年2月17日,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热景生物”)股票交易连续10个交易日内(交易日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2月17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2月3日复工,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长青先生发函问询确认,截至2020年2月17日,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经公司自查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照相关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之回函。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