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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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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0-012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增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瓴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2012年12月11日,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Hillhouse Capital Management Pte. Ltd.)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外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QFII资格)(编号:QF2012ASF207)。高瓴资本拟以其管理的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HCM中国基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高瓴资本管理的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HCM中国基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程序。

  (二)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1,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51%。2020年2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签订《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根据《认购协议》,高瓴资本拟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全部18,7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8,700,000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及根据《认购协议》约定的认购金额上限,前述股权转让完成且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高瓴资本持有上市公司20,100,000股股份,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0374%。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如下: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高瓴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3、经查询,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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