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见股份”)因控股股东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滇中集团”)和股东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控股”)筹划股权转让事项,鉴于该等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20年2月12日(星期三)、2020年2月13日(星期四)停牌,详见公司披露的《易见股份关于股东筹划股权转让事项暨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6)。
公司于2020年2月13日收到滇中集团及九天控股的通知:九天控股已与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参与本次滇中集团股权转让公开征集。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8、2020-009、2020-0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2月14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在上述报刊及网站上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2月11日,公司股东九天控股与工投君阳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02,040,55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00%)转让给工投君阳。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
●截至目前,九天控股持有公司股份仍处于冻结状态,本次交易将在九天控股所持公司股票解除冻结后按照协议内容执行,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合规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转让过户手续,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基本情况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见股份”或“标的股份”)于近日接到股东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控股”或“转让方”)通知,九天控股与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君阳”或“受让方”)于2020年2月11日在云南省昆明市签署了《关于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九天控股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02,040,55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0%)转让给工投君阳。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签订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5% ,即12.83元/股,转让价款共计2,592,180,256.50元。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
■
二、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二环西路398号高新科技广场
法定代表人:冷天辉
注册资本:24,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31228228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07年2月13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管理;水电开发;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装饰装潢工程;企业管理、咨询;商业运营管理;国内贸易、物资供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 年 12 月 14 日,九天控股出具《关于放弃行使表决权的承诺函》,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公司19.00% 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小于21,447.46万股时,承诺终止。根据九天控股与工投君阳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九天控股将持有的标的股份连同与之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工投君阳,工投君阳取得公司202,040,550股无限售流通股后,拥有对上述股份的表决权。
(二)受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受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滇中新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云水路1号A1栋616-3号
法定代表人:张涛
注册资本:40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MA6MUX8L46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27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项目进行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顺通大道50号
法定代表人:孙德刚
注册资本:64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6736373483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5月12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各类产业和行业的投融资业务、资产经营、企业购并、股权交易、国有资产的委托理财和国有资产的委托处置;国内及国际贸易;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受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工投君阳为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两者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九天控股
乙方:工投君阳
(二)股份转让数量及转让价款
1、甲方将持有的易见股份202,040,550股股份(占易见股份总股本的18%)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转让的前述股份。
2、甲方在协议生效后,将持有的标的股份连同与之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按照协议的约定转让给乙方。
3、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协议签订日的前一交易日易见股份股票收盘价的95%,四舍五入至“分”即人民币12.83元/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2,592,180,256.50元(大写:贰拾伍亿玖仟贰佰壹拾捌万零贰佰伍拾陆元伍角)。
(三)股份过户交割与转让价款支付
1、双方同意于协议签署后按照证券监管部门规定及时办理本次股份转让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事项,并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的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符合要求的股份转让合规性确认申请文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标的股份过户文件。
2、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份转让过户交割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分批次完成,在相应股份具备过户条件的情况下,双方共同配合分别办理56,122,375股股份(占易见股份总股本的5%)、56,122,375股股份(占易见股份总股本的5%)和89,795,800股股份(占易见股份总股本的8%)的过户手续。
3、乙方应于每批次股份完成过户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该批次股份的转让价款,对应上述股份过户批次分别为720,050,071.25元(大写:柒亿贰仟零伍万零柒拾壹元贰角伍分)、720,050,071.25元(大写:柒亿贰仟零伍万零柒拾壹元贰角伍分)和1,152,080,114.00元(大写:壹拾壹亿伍仟贰佰零捌万零壹佰壹拾肆元整)。
4、甲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关上支行
户名: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8719 0212 8810 901
5、本次股份转让自每批次标的股份依照法律和适用的监管规则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完毕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后视为办理完毕该批次标的股份的交割手续,该批次标的股份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该批次标的股份的“交割日”。
6、自每批次标的股份交割日起,相应批次标的股份对应的权利及义务完全转移至乙方,由乙方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及义务。
(四)过渡期间损益的承担和享有
在协议签署后至标的股份完成过户前,甲方应按照善良管理人的标准行使易见股份股东的权利,不会亦不得进行任何损害乙方、易见股份、易见股份其他股东、易见股份债权人的利益的行为。过渡期间易见股份的经营损益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五) 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任一笔价款的,每延迟一日,按照转让价款总额承担每日0.05%的违约金。但因甲方未依约履行义务导致乙方延迟付款的除外。
2、甲方延迟配合办理标的股份过户手续的,每延迟一日,甲方按照转让价款总额承担每日0.05%的违约金。但因乙方未依约履行义务导致延迟的除外。
3、协议成立后,如非因乙方原因造成交易终止的,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已付款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4、除上述违约外,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作出的承诺与保证、其他义务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按照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5、守约方为维护自身权益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据此解释。
2、凡因协议所发生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能解决或一方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起诉至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3、本条所述之争议系指双方对协议效力、协议内容的解释、协议的履行、违约责任、以及因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等发生的一切争议。
(七)协议的成立及生效
协议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成立,自本次股份转让获得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合规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转让过户手续,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截至目前,九天控股持有公司股份仍处于冻结状态,九天控股后续将筹集资金,分笔偿还债务,分笔解除股票冻结、质押,本次交易将在九天控股所持公司股票解除冻结后按照协议内容执行。
(三)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
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滇中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转让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8%。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能否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及批准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本次转让事宜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公开征集受让方,在完成公开征集受让方程序前,本次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
2020年2月13日,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见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滇中集团”)函告公司,主要内容如下:
为促进上市公司发展,滇中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本次拟转让股份的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8%。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本次拟转让价格不低于下列两者之中的较高者:(1)公司提示性公告日(2020年2月14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最终转让价格以公开征集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的结果为准。
滇中集团后续将进一步研究制定公开征集转让的具体方案,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及批准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本次转让事宜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公开征集受让方,在完成公开征集受让方程序前,本次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与滇中集团保持密切联系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在上述报刊及网站上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东九天控股拟将其持有的易见股份202,040,55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00%)转让给工投君阳;
●公司控股股东滇中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易见股份部分股份,转让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8.00%。
●云南工投将参与滇中集团协议转让易见股份8.00%股份的公开征集。
●工投君阳为云南工投的控股子公司,两者存在一致行动关系。若云南工投被确定为本次滇中集团股权转让公开征集的受让方,其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云南工投本次参与股权转让公开征集,尚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权政府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其是否被确定为本次滇中集团股权转让公开征集的受让方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公司控制权能否发生变更尚存在不确定性。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见股份”)于2020年2月13日收到控股股东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滇中集团”)和股东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控股”)通知:九天控股将其持有的易见股份202,040,55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00%)转让给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君阳”),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易见股份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8);滇中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易见股份部分股份,转让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8.00%,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易见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9)。
2020年2月13日,公司收到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工投”)的通知,为推进云南省工业发展转型,提升服务能力建设,云南工投将参与滇中集团协议转让易见股份8.00%股份的公开征集。云南工投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顺通大道50号
法定代表人:孙德刚
注册资本:64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6736373483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各类产业和行业的投融资业务、资产经营、企业购并、股权交易、国有资产的委托理财和国有资产的委托处置;国内及国际贸易;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投君阳为云南工投的控股子公司,两者存在一致行动关系。若云南工投被确定为本次滇中集团股权转让公开征集的受让方,其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云南工投本次参与股权转让公开征集,尚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权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其能否被确定为本次滇中集团股权转让公开征集的受让方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公司控制权能否发生变更尚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四日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易见股份
股票代码:600093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二环西路398号高新科技广场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与前卫西路交叉口九天集团大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2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业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以及《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见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易见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二环西路398号高新科技广场
法定代表人:冷天辉
注册资本:24,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31228228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管理;水电开发;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装饰装潢工程;企业管理、咨询;商业运营管理;国内贸易、物资供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2年7月10日-2022年7月10日
控股股东:冷天辉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与前卫西路交叉口九天集团大楼
联系电话:0871-6565005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要,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易见股份346,092,413股股份,占易见股份总股本的30.8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直接持有易见股份144,051,863股股份,占易见股份总股本的12.83%。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2月11日,九天控股与工投君阳签署了《关于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易见股份202,040,550股(占易见股份总股本比例为18.00%)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转让给工投君阳。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九天控股
乙方:工投君阳
(二)股份转让数量及转让价款
1、甲方将持有的易见股份202,040,550股股份(占易见股份总股本的18%)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转让的前述股份。
2、甲方在协议生效后,将持有的标的股份连同与之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按照协议的约定转让给乙方。
3、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协议签订日的前一交易日易见股份股票收盘价的95%,四舍五入至“分”即人民币12.83元/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2,592,180,256.50元(大写:贰拾伍亿玖仟贰佰壹拾捌万零贰佰伍拾陆元伍角)。
(三)股份过户交割与转让价款支付
1、双方同意于协议签署后按照证券监管部门规定及时办理本次股份转让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事项,并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的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符合要求的股份转让合规性确认申请文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标的股份过户文件。
2、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份转让过户交割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分批次完成,在相应股份具备过户条件的情况下,双方共同配合分别办理56,122,375股股份(占易见股份总股本的5%)、56,122,375股股份(占易见股份总股本的5%)和89,795,800股股份(占易见股份总股本的8%)的过户手续。
3、乙方应于每批次股份完成过户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该批次股份的转让价款,对应上述股份过户批次分别为720,050,071.25元(大写:柒亿贰仟零伍万零柒拾壹元贰角伍分)、720,050,071.25元(大写:柒亿贰仟零伍万零柒拾壹元贰角伍分)和1,152,080,114.00元(大写:壹拾壹亿伍仟贰佰零捌万零壹佰壹拾肆元整)。
4、甲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关上支行
户名: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8719 0212 8810 901
5、本次股份转让自每批次标的股份依照法律和适用的监管规则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完毕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后视为办理完毕该批次标的股份的交割手续,该批次标的股份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该批次标的股份的“交割日”。
6、自每批次标的股份交割日起,相应批次标的股份对应的权利及义务完全转移至乙方,由乙方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及义务。
(四)过渡期间损益的承担和享有
在协议签署后至标的股份完成过户前,甲方应按照善良管理人的标准行使易见股份股东的权利,不会亦不得进行任何损害乙方、易见股份、易见股份其他股东、易见股份债权人的利益的行为。过渡期间易见股份的经营损益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五) 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任一笔价款的,每延迟一日,按照转让价款总额承担每日0.05%的违约金。但因甲方未依约履行义务导致乙方延迟付款的除外。
2、甲方延迟配合办理标的股份过户手续的,每延迟一日,甲方按照转让价款总额承担每日0.05%的违约金。但因乙方未依约履行义务导致延迟的除外。
3、协议成立后,如非因乙方原因造成交易终止的,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已付款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4、除上述违约外,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作出的承诺与保证、其他义务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按照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5、守约方为维护自身权益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据此解释。
2、凡因协议所发生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能解决或一方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起诉至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3、本条所述之争议系指双方对协议效力、协议内容的解释、协议的履行、违约责任、以及因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等发生的一切争议。
(七)协议的成立及生效
协议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成立,自本次股份转让获得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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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无其他附加条件、未签署补充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交易对方就股份表决权、股份锁定等不存在其他安排。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股权转让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易见股份股票的情况尚未完成查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查询工作,并对上述买卖股票情况进行补充披露。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冷天辉
2020年2月13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3、《股份转让协议》;
4、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冷天辉
2020年2月13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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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冷天辉
2020年2月13日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易见股份
股票代码:600093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滇中新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云水路1号A1栋616-3号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706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新增
一致行动人: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顺通大道50号
股份变动性质:不变
签署日期:2020年2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业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以及《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见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易见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8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9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3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4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5
第八节备查文件 17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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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滇中新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云水路1号A1栋616-3号
法定代表人:张涛
注册资本:40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MA6MUX8L46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项目进行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长期
控股股东: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706
联系电话:0871-63570304
(二)一致行动人
名称: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顺通大道50号
法定代表人:孙德刚
注册资本:64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6736373483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各类产业和行业的投融资业务、资产经营、企业购并、股权交易、国有资产的委托理财和国有资产的委托处置;国内及国际贸易;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871-6361106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工投君阳为云南工投的控股子公司,两者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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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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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1、云南工投直接持有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43)35.38%的股份并通过南天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全资子公司)间接持有其0.78%的股份。
2、云南工投直接持有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42)6.99%的股份。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易见股份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其良好投资价值的预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九天控股持有的易见股份202,040,550.00股股份,占易见股份总股本的18.00%,并将积极支持易见股份长期、稳定、高质量发展。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2020年2月13日,云南工投第一届董事会第1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8%股份的议案》,云南工投拟作为意向受让方,参与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易见股份8.00%股份的公开征集。
除上述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增加或处置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云南工投持有易见股份15,000,100.00股股份,占易见股份总股本的1.34%。工投君阳未持有易见股份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直接持有易见股份202,040,550.00股股份,占易见股份总股本的18.00%。云南工投持股数量不变;工投君阳和云南工投共同持有易见股份217,040,650.00股股份,占易见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19.34%。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易见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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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2月11日,九天控股与工投君阳签署了《关于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易见股份202,040,550股(占易见股份总股本比例为18.00%)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转让给工投君阳。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九天控股
乙方:工投君阳
(二)股份转让数量及转让价款
1、甲方将持有的易见股份202,040,550股股份(占易见股份总股本的18%)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转让的前述股份。
2、甲方在协议生效后,将持有的标的股份连同与之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按照协议的约定转让给乙方。
3、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协议签订日的前一交易日易见股份股票收盘价的95%,四舍五入至“分”即人民币12.83元/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2,592,180,256.50元(大写:贰拾伍亿玖仟贰佰壹拾捌万零贰佰伍拾陆元伍角)。
(三)股份过户交割与转让价款支付
1、双方同意于协议签署后按照证券监管部门规定及时办理本次股份转让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事项,并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的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符合要求的股份转让合规性确认申请文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标的股份过户文件。
2、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份转让过户交割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分批次完成,在相应股份具备过户条件的情况下,双方共同配合分别办理56,122,375股股份(占易见股份总股本的5%)、56,122,375股股份(占易见股份总股本的5%)和89,795,800股股份(占易见股份总股本的8%)的过户手续。
3、乙方应于每批次股份完成过户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该批次股份的转让价款,对应上述股份过户批次分别为720,050,071.25元(大写:柒亿贰仟零伍万零柒拾壹元贰角伍分)、720,050,071.25元(大写:柒亿贰仟零伍万零柒拾壹元贰角伍分)和1,152,080,114.00元(大写:壹拾壹亿伍仟贰佰零捌万零壹佰壹拾肆元整)。
4、甲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关上支行
户名: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8719 0212 8810 901
5、本次股份转让自每批次标的股份依照法律和适用的监管规则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完毕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后视为办理完毕该批次标的股份的交割手续,该批次标的股份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该批次标的股份的“交割日”。
6、自每批次标的股份交割日起,相应批次标的股份对应的权利及义务完全转移至乙方,由乙方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及义务。
(四)过渡期间损益的承担和享有
在协议签署后至标的股份完成过户前,甲方应按照善良管理人的标准行使易见股份股东的权利,不会亦不得进行任何损害乙方、易见股份、易见股份其他股东、易见股份债权人的利益的行为。过渡期间易见股份的经营损益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五) 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任一笔价款的,每延迟一日,按照转让价款总额承担每日0.05%的违约金。但因甲方未依约履行义务导致乙方延迟付款的除外。
2、甲方延迟配合办理标的股份过户手续的,每延迟一日,甲方按照转让价款总额承担每日0.05%的违约金。但因乙方未依约履行义务导致延迟的除外。
3、协议成立后,如非因乙方原因造成交易终止的,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已付款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4、除上述违约外,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作出的承诺与保证、其他义务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按照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5、守约方为维护自身权益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据此解释。
2、凡因协议所发生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能解决或一方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起诉至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3、本条所述之争议系指双方对协议效力、协议内容的解释、协议的履行、违约责任、以及因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等发生的一切争议。
(七)协议的成立及生效
协议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成立,自本次股份转让获得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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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无其他附加条件、未签署补充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交易对方就股份表决权、股份锁定等不存在其他安排。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权转让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易见股份股票的情况尚未完成查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查询工作,并对上述买卖股票情况进行补充披露。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涛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德刚
2020年2月13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3、《股份转让协议》;
4、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涛
2020年2月13日
一致行动人: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德刚
2020年2月13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涛
2020年2月13日
一致行动人: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德刚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