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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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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因境外交易所休市暂停及恢复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2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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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0年2月17日为美国公众假日——总统日。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月9日发布的《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办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本基金于2020年2月18日仅恢复办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继续暂停本基金10万元以上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万元,本基金将确认该笔申购失败;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万元,本基金将按申购金额大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确认失败。敬请投资者留意。

  2、若境外交易所休市日安排、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境外交易所休市原因带来的不便,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的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或者400-678-3333)获取相关信息。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3日

  关于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2月13日

  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003817,C类基金份额003818)(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详见刊登在2020年2月13日指定报刊、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将从2020年2月14日起进入清算程序,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定自该日起终止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3日

  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会议表决票收取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15:00起至2020年2月11日17:00止,计票时间为2020年2月12日,本次计票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截止至权益登记日2020年1月16日本基金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总数为53,830,945.62份。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计52,005,666.66份,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6.61%,达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共计52,005,666.66份,表决结果为:52,005,666.66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的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0.75万元,律师费2.5万元,共计3.25万元。为了保护持有人的利益,以上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2020年2月12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基金合同》。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续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将从2020年2月14日进入清算程序。自该日起,本基金将终止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

  5、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6、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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