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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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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20-014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CAC 证审字[2019]0358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4月29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9条的规定,公司提示广大投资注意如下风险: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或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4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的可能。

  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已于2020年1月23日披露,公司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亿元至1.90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20-013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价异常波动情况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2月10日、2020年2月11日、2020年2月1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管理层、第一大股东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第一大股东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09),公司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亿元-1.90亿元,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暂停上市风险提示

  因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CAC证审字[2019]0358号),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29日开始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东方网络”变更为“*ST东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果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或者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3、立案调查风险提示

  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桂证调查字 2019047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者相关进展文件。具体信息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4、重大诉讼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9),分别涉及融聚天下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诉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纠纷一案和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与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彭朋、韦越萍之间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案。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1),涉及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案。案件具体信息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以上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者结案,判决结果无法预计,公司

  未在 2019 年确认相关损益。后续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要求进行处理。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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