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李玲女士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83,464,5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3.95%),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0,640,417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1,280,835股,协议转让不超过161,543,314股。
2019年11月7日、2019年11月12日,公司披露了李玲女士由于操作失误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及上缴短线交易收益的公告,2020年1月22日,公司披露了李玲女士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2020年2月11日,公司收到李玲女士出具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书》,截至2020年2月10日,李玲女士本次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已过半。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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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数据尾数不一致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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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说明
1、李玲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截至2020年2月10日,李玲女士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继续关注李玲女士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李玲女士《非公开发行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书》。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