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股东薛淑华、陈开强、田小波、刘宏力、饶毅刚、罗来明、喻鑫、杨胜波、刘远祥、郑本伟、杨培、周森、赵杰华、刘曙光、刘志勇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股票的前28名股东(该部分股东为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非公司董监高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股东薛淑华、陈开强、田小波、刘宏力、饶毅刚、罗来明、喻鑫、杨胜波、刘远祥、郑本伟、杨培、周森、赵杰华、刘曙光、刘志勇的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持股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根据上述公告,以上股东计划拟减持合计不超过12,662,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1%;截至2020年2月11日以上股东实际减持合计为8,073,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4%,合计未完成数量4,589,615股。
截至2020年2月11日,股东薛淑华、陈开强、田小波、刘宏力、饶毅刚、罗来明、喻鑫、杨胜波、刘远祥、郑本伟、杨培、周森、赵杰华、刘曙光、刘志勇的减持期间已届满。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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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持股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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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