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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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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3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软科技”)于2020年0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提请股东大会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年度审计报酬等事项。

  ● 本次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因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师团队离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加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拟改聘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签署相关协议。改聘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师团队未发生变化,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2019年的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

  二、拟聘请审计机构情况

  企业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81978608B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6日

  合伙期限:2013年11月06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112),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已与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业务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0年02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其确定审计费用。

  4、本次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的合理变更。

  因此,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选聘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年度审计机构。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4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1、新财务报表格式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在原财会[2018]15号文件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部分调整,自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

  2、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4月,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新收入准则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5、债务重组准则

  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程序

  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的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也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5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辞任情况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郭兵先生、任永智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部分工作内容调整,郭兵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任永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郭兵先生、任永智先生的辞职报告均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郭兵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副总经理职务;任永智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在此向郭兵先生、任永智先生在任职期间和岗位上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0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任永智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姬阳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任永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张鹏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任永智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任永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2、聘任姬阳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姬阳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由其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3、聘任任永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任永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4、聘任张鹏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鹏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聘任姬阳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永智先生和张鹏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姬阳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永智先生和张鹏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2日

  附件:

  1、任永智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8月出生,本科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煤田地质与勘探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地质工程专业,中国矿业大学地质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86年7月至2004年2月,任永智先生本科毕业后任职于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水文物测队,曾先后担任项目负责人、分队长、副队长,先后从事技术管理、工程管理、企业管理工作。任永智先生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及丰富的市场经验,2004年2月加盟公司后,对公司技术研发及市场开拓做出突出贡献。任永智先生目前任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及三河龙软、贵州龙软的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任永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506,41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3.54%,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任永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姬阳瑞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7月出生,1994年9月和1996年7月分别取得中国矿业大学矿井建设专业工学学士学位和企业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2009年6月取得英国伦敦南岸大学国际市场营销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一级安全评价师。1996年7月至2003年8月就职于煤科总院经济研究所,历任经济研究室主任、办公室主任、所长助理;2003年9月至2006年12月就职于煤科总院经济与信息研究所,担任副所长;2007年1月至2008年8月就职于煤科总院经营管理部,担任副主任;2008年9月至2011年2月就职于中煤科工集团煤科总院,担任经营管理部长和安全生产部长;2011年3月至2015年8月就职于中煤科工集团国际分公司,担任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9年4月就职于中煤科工集团国际工程公司,历任副总经理和总经理;2019年5月加入公司,担任公司营销负责人职务。姬阳瑞先生曾获得煤炭行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和三等奖1项。

  截至目前,姬阳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姬阳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张鹏鹏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8月出生。本科毕业于郑州大学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研究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张鹏鹏先生研究生毕业后,于2009年7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软件研发部产品经理、部门副经理、研究院副院长等职务,主持负责龙软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分布式协同“一张图”平台的研发工作,并作为主要研发人员参与王家岭煤矿高精度地质模型及危险源预警系统项目、伊泰股份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等、神东煤炭集团“一张图”系统、阳煤集团安全生产运营管理平台、临矿集团安全生产共享平台等项目的核心研发工作,张鹏鹏先生目前为本公司空间信息技术研究院院长。

  截至目前,张鹏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张鹏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郭兵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8月出生,四川师范大学电子信息工程本科毕业。2000 年 7 月至 2002 年 4 月,担任成都铁路局广汉铁路信号厂助理工程师;2002 年 5 月至 2004 年 2 月,担任成都铁科电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2004年 3 月至 2007 年 4 月,于新大兴集团成都广成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研发部经理。郭兵先生拥有丰富的机电设备设计研发工作经验,2007 年 5 月加入公司后先后主持完成“人员定位系统”、“激光测距指向仪”、“通风设施可视化监测监控系统研究与应用”、“火与瓦斯动态预测预警系统”、“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胶带运输监控站”、“矿山巷道地质编录绘图系统”、“煤矿安全巡检系统及隐患和事故管理方法”等研发项目,并取得相关专利及软件著作权。郭兵先生先后担任多个重大项目的负责人,对公司成功拓展与完成重大项目起到关键作用。郭兵先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副总经理职务,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之一,主要负责公司智慧能源及智能装备业务的研发及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郭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029,80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2.87%,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郭兵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6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2月0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公司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其商定年度审计费用、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及要求,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7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2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2月2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世纪科贸大厦C座2005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2月27日

  至2020年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0年2月24日、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到公司2005会议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世纪科贸大厦C座2005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0年2月25日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世纪科贸大厦C座2106室

  邮政编码:100190

  联系电话:010-62670727

  联系人:郑升飞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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