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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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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0-016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已2020年1月22日、2020年2月3日向全体股东发出,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7,2020-013)。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荆世平先生

  4.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2月10日(星期一)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公司1楼会议室

  6. 会议召开方式:会议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7.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情况:

  ■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选举荆世平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赞成比例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50%,荆世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 选举荆天平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赞成比例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50%,荆天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 选举荆京平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赞成比例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50%,荆京平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 选举齐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赞成比例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50%,齐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5 选举夏琛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赞成比例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50%,夏琛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6 选举朱小华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赞成比例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50%,朱小华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五)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选举徐彩英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赞成比例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50%,徐彩英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 选举曹征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赞成比例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50%,曹征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 选举胡友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赞成比例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50%,胡友春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六)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01 选举黄淮明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赞成比例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50%,黄淮明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6.02选薛剑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赞成比例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50%,薛剑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0-017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及非职工代表监事,结合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情况,现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及监事会的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情况

  非独立董事:荆世平先生、荆天平先生、荆京平女士、夏琛女士、齐军先生、朱小华女士

  独立董事:徐彩英女士、曹征先生、胡友春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任职资质及相关承诺在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情况

  职工代表监事:邹兵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黄淮明先生、薛剑先生

  上述监事会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三、 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海山先生在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在任职期间,刘海山先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规范治理、健康运作及稳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海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马原先生在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董事职务,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马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刘海山先生及马原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 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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