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0-021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重大事项需采取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2月10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2月10日当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薛向东先生
6、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月20日、2020年2月4日、2020年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发布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公告》。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14人(包括由股东代表代为出席的股东,下同),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320,529,4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3860%。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8,802,2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245%。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4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349,331,6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3105%。其中,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含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中小股东38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2,210,7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33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薛向东先生、吕波先生、李建国先生、杨健先生、郑晓清女士、徐德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薛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348,251,6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2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130,7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6.6471%。
1.02 选举吕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348,504,2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87%。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383,3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4313%。
1.03 选举李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348,467,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59%。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346,2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3161%。
1.04 选举杨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346,990,0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265%。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869,0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2.7301%。
1.05 选举郑晓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348,468,0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6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347,1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3189%。
1.06 选举徐德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348,467,2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59%。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346,2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316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李燕女士、栾大龙先生、王以朋先生、刘尔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李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347,862,4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911%。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741,5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5.4387%。
2.02 选举栾大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348,712,4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41%。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59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0775%。
2.03 选举王以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348,712,3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41%。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591,4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0774%。
2.04 选举刘尔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348,712,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41%。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591,2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0768%。
根据表决结果,薛向东先生、吕波先生、李建国先生、杨健先生、郑晓清女士、徐德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燕女士、栾大龙先生、王以朋先生、刘尔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6名非独立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获得的投票表决权均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十名董事共同组成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郭玉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郭玉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347,900,9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0%;反对1,430,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0%;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780,0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583%;反对1,430,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395%;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上述选举的监事与职工代表选举的监事苏根继、蒋恕慧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会议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
4.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49,117,5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1%;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18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996,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53%;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9%;弃权18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818%。
本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6)。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振强、王昆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签署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0-022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2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20年2月10日下午16:00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会议由董事长薛向东主持,3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组成第七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为使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选举薛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吕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薛向东先生、吕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薛向东、李燕(独立董事)、王以朋(独立董事),李燕任召集人;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薛向东、吕波、栾大龙(独立董事),薛向东任召集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燕(独立董事)、杨健、刘尔奎(独立董事),刘尔奎任召集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薛向东、栾大龙(独立董事)、刘尔奎(独立董事)、王以朋(独立董事),栾大龙任召集人。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3、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薛向东先生提名,聘任吕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吕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4、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吕波先生提名,聘任金伟先生、李建国先生、夏金崇先生、林文平先生、杨健先生、王佺先生、韩士斌先生、徐德力先生、董国勇先生、阮晋先生、侯志国先生、任安彪先生、尹继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高管人员人选已经上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给新一届董事会。
5、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同意聘任杨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健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健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2662188;
传真:010-62662299;
电子邮箱:strongyang@dhcc.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东华合创大厦16层。
6、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吕波先生提名,聘任叶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20年2月1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雯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雯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2662188;
传真:010-62662299;
电子邮箱:zhangwen_cw@dhcc.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东华合创大厦16层。
张雯女士已获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8、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吕波先生提名,聘任朱竞秀女士为公司内审部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
人及相关人员简历
薛向东先生:中国国籍,1959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任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进口处项目经理、中国机械工业电脑应用技术开发公司经营部经理及总经理助理、加拿大ONYX公司驻华首席代表;现任全国工商联执委、中共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北京市海淀区政协常委、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北京软件行业协会副会长、北京信息化协会理事长、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副会长、中关村上市公司协会监事长、北京市党委书记联谊会理事、湖南大学北京校友会会长、中国传媒大学MBA实践导师、中国科学院大学MBA企业导师、中国智慧城市投资联合体首任轮值主席。薛向东先生为公司的创始人,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薛向东先生持有本公司12.62%的股权,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东北京东华诚信电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0.12%的股权、北京东华诚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0%的股权和建水同欣奋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60%股权,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23.24%。薛向东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除北京东华诚信电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吕波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讲师,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曾任加拿大ONYX公司北京办事处销售员、北京东华诚信电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波先生持有本公司0.20%的股权,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李建国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曾在联想集团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国先生持有本公司0.08%的股权,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杨健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师,曾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健先生持有本公司0.02%的股权,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郑晓清女士: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在中国东南技术贸易总公司、北京三金电子集团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市场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晓清女士持有本公司0.01%的股权,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徐德力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电力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德力先生持有本公司0.02%的股权,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李燕女士: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燕女士自1978年就读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并于1982年获得学士学位。李燕女士目前还兼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栾大龙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就任军事科学院研究员。栾大龙先生自2003年就读于西北工业大学,并于2007年获得博士学位。栾大龙先生目前还兼任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栾大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王以朋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WHO疾病分类家族中国部主任。王以朋先生自2013年就读于长江商学院,并于2015年获得EMBA学位。王以朋先生目前未担任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以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刘尔奎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公证天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北京理工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校外导师,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刘尔奎先生自2002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并于2005年获得博士学位。刘尔奎先生目前还兼任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尔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金伟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工程师,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曾在华北油田研究院计算机室、中海油总公司计算中心、意大利好利获得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伟先生现持有本公司0.02%的股权,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夏金崇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工程师,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曾在公安部计算机通信局、中国机械工业电脑应用技术开发公司、中联电脑(国际)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金崇先生现持有本公司0.09%的股权,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林文平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曾为北京理工大学讲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系统集成部暨系统集成研发中心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文平先生现持有本公司0.01%的股权,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王佺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2000年至今就职于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五年一直担任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佺先生现持有本公司0.05%的股权,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韩士斌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工程师。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医疗卫生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士斌先生现持有本公司0.01%的股权,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董国勇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金融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国勇先生现持有本公司0.01%的股权,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阮晋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阮晋生现持有本公司0.01%的股权,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叶莉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会计师。曾任中软股份深圳子公司(深圳英泰公司)会计,恒升集团财务部总经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莉女士现持有本公司0.01%的股权,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侯志国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曾在北京东华诚信电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志国先生现持有本公司0.01%的股权,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任安彪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毕业,工程师,长期从事金融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曾在北京市民防局信息中心工作,从2001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安彪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72,800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尹继南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自2002年一直在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任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继南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90,600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朱竞秀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会计师。长期从事财务审计工作,曾任北京市自来水集团首润集团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内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竞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雯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自2014年7月就职本公司证券部,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0-023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2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
2、会议于2020年2月10日下午16:30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苏根继先生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选举苏根继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召集人。从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
监事会召集人简历
苏根继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讲师,曾任呼和浩特第一律师事务所、内蒙古经纬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兼监事会召集人、法律部负责人。
苏根继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