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0-002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所持公司股份新增司法冻结及轮候
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926,5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7225%,其中合计137,926,512股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100%,累计137,926,512股被冻结及轮候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10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众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4,914,5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4447%,其中合计134,914,584股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约为100%,累计134,914,584股被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约为10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发来的《告知函》,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融通众金所持公司股份存在新增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新增司法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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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融通众金核实,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是因其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债务纠纷所致。
2.新增轮候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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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赵国栋先生核实,上述股份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原因不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国栋先生未收到相关文书;上述股份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系因其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务纠纷所致。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1.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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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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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赵国栋先生所持部分股份在2019年度被司法处置,因此上述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数量相应发生变化。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926,5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7225%,其中合计137,926,512股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100%,累计137,926,512股被冻结及轮候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100%。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融通众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4,914,5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4447%,其中合计134,914,584股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约为100%,累计134,914,584股被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约为100%。
三、其他说明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存在债务逾期和诉讼情况,其最近一年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进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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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融通众金存在债务逾期和诉讼情况,其最近一年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进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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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若上述股份后续被强制平仓、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等导致其拥有的表决权比例有所变动,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将高度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提醒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融资风险,保证股权的稳定性。
5.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截至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产生直接重大不利影响。
6.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告知函;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0-003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收到《执行证书》及其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预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众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4,914,5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4447%,其中合计134,914,584股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约为100%;累计134,914,584股被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约为100%;134,914,584股存在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的风险,公司将根据上述股份变动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东所持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马电器”) 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融通众金发来的《告知函》,获悉融通众金因资金需求于2017年1月13日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托”)签订《股权收益权转让合同》、《股票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2,834,340,000股(因实施了2016年度、2017 年度权益分派,质押股份数量由2,834,340,000股增至134,914,584股)公司股份收益权转让给厦门信托,并于2017年2月28日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现因融通众金未及时履行给付义务,厦门信托委托福建省厦门市鹭江公证处(以下简称“鹭江公证处”)依照相关法规及融通众金与厦门信托所做约定出具(2019)夏鹭证执字第00298号《执行证书》(以下简称“《执行证书》”)对上述股份实施了司法冻结,《执行证书》主要内容如下:
1、被申请执行人:融通众金、赵国栋。
2、执行标的:
(1)优先购买本金(转让价款)人民币876094600.00元。
(2)优先购买溢价及违约金。
(3)申请执行人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发生的费用。
3、被申请执行人融通众金于本执行证书出具之日起,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上述第二项执行标的所列金额。
4、申请执行人有权以被执行人融通众金质押给申请执行人的质押物(即134,914,584股奥马电器股票及前述股票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拆分股份、配股等原因而获得的全部股票和其他股息、股利、分红、收入及其他形式的收益及权力)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就上述全部执行标的之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5、被申请执行人赵国栋应依据(2017)XMXT-JH-I701(保)字第0704号《保证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申请执行人融通众金、赵国栋如未按本执行证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申请执行人可持本执行证书及鹭江公证处出具的(2017)夏鹭证内第04661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股东所持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预披露
目前,融通众金未能按照《执行证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融通众金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可能性,现就融通众金可能发生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预披露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融通众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4,914,5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4447%,全部为限售流通股;
3、股东质押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融通众金共质押公司股份134,914,58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100%,累计134,914,584股被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100%。
(二)本次潜在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违约处置导致被动减持;
2、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及因历年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时间区间及数量:经向融通众金了解,质权人厦门信托具体实施违约处置的方式暂未明确,故质权人实施违约处置的潜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如融通众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则其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一,即不超过约10,841,114股;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如融通众金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则其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二,即不超过约21,682,228股。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融通众金所持公司股份全部通过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方式取得,融通众金在取得上述股份时承诺,自上述股份上市之日(2017年2月27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认购的股份,也不由奥马电器回购该部分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融通众金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融通众金持有的134,914,584股公司股份已全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全部处于司法冻结状态,融通众金仍在积极筹措资金,与厦门信托争取协商和解。
2、由于融通众金本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是因违约而被法院强制执行处置所致,因此可能存在定期报告窗口期违规减持风险、可能存在无法履行其在认购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时所作承诺的风险以及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超比例减持的风险。
3、本次减持计划受资本市场情况、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及融通众金应对措施等因素影响,是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如本次减持被动实施,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融通众金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醒融通众金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相关风险。
5、公司与融通众金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截止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产生直接重大不利影响。
6、公司将根据股份变动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融通众金出具的《告知函》;
2、(2019)夏鹭证执字第00298号《执行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