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0-018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通过药品GMP现场检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现场检查结果通知》(编号2020006),公司原料药吡拉西坦、左卡尼汀、盐酸金刚烷胺通过现场检查,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现场检查结果通知》基本情况
申请企业: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六东路29号
检查时间: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1月30日
检查范围:原料药(吡拉西坦、左卡尼汀、盐酸金刚烷胺)
结论:你公司原科药(吡拉西坦、左卡尼汀、盐酸金刚烷胺)经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原料药产品(吡拉西坦、左卡尼汀、盐酸金刚烷胺)本次通过GMP现场检查,有利于提升公司高品质原料药的生产能力,保障公司连续稳定地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公司将继续保持稳定的生产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由于药品生产、销售情况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0-019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北制药,股票代码:000597)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2月6日、2月7日、2月10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公司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号召,为进一步保障药品供应,公司在向沈阳市级医院抗击疫情一线的医护人员捐赠药品,协助沈阳市委、市政府完成疫情发生以来沈阳市首批境外口罩采购,紧急从境外采购并向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定点医院捐赠医用“红区”防护服,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加快申请并取得消毒剂和酒精棉球的生产许可相关证书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优先、满负荷生产疫情急需药品,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为战胜疫情贡献力量;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已经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4、公司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近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处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阶段。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没有筹划中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票等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没有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近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风险提示
1、公司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0.48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亿元。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为2020年4月20日,目前相关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2、2019年11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公司收到〈反垄断案件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收到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公司的《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案件调查通知书》(辽市监反垄断[2019]8号),目前上述反垄断案件调查工作尚未结束,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正在积极配合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案件调查工作,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0年1月21日届满。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2月10日;
4、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5、公司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