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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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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诺主体履行应收账款补偿承诺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概述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8日、2018年9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以持有的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嘉租赁”)40%的股权作为置出资产,与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新能源”)持有的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一客”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进行资产置换。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为了保障中植一客应收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能够及时收回,中植新能源对中植一客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应收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85,332.83万元)作出差额垫付承诺:

  “截至2019年末,上市公司应聘请合格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应收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回收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中植新能源应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缴纳未能收回的差额部分作为履约保证金,直至对应的应收账款收回后予以退还。

  截至2018年3月31日(即评估基准日),中植一客应付中植新能源资金拆借款项本息合计为117,883.70万元,中植新能源承诺在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营运资金充裕的前提下逐步收回相关拆借款项。为保证本次交易应收账款补偿义务的履行,中植新能源承诺在足额缴纳应收账款履约保证金之前为中植一客提供的资金拆借款项余额不得低于40,000.00万元。若中植新能源在约定期限内未能履约,上市公司有权从中植新能源为中植一客提供的资金拆借款项余额中按对应金额直接冲抵。”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补偿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聘请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出具的立信中联专审字[2020]D-0002号《关于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应收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回收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植一客应收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85,332.83万元)中已收回金额为11,545.50万元,尚有73,787.33万元尚未收回。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植新能源应收中植一客资金拆借款项本息合计为111,290.49万元。中植新能源将其应收中植一客借款73,787.33万元自2020年1月1日起转为履约保证金,供上市公司使用,直至对应的应收账款收回后予以退还,履行相关补偿承诺。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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