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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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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2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健君主持。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6人,公司独立董事徐海滨先生、陆国庆先生、温旭辉女士、何进日先生因疫情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公司外部监事王颖女士因疫情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经理层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湘电莱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分别获得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韶峰、李球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法律审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5日

  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湘电股份      编号:2020临-015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2月4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监事钟学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成仲凡、魏明远、王强参加了会议,监事王颖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会议表决。会议召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推选成仲凡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五日

  附件:

  成仲凡先生简历

  监事会主席简历:成仲凡,男,汉族,1964年3月出生,湖南湘乡人,本科,政工师。1982年1月参加工作,199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湘潭电机厂修理车间、机电修造分厂工人、计调员;湘潭电机力源机电修造有限公司生产科科长、供应科科长、办公室主任;湘潭电机力源机电修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湘潭电机集团有限公司机电修造分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动能事业部总经理;湘电能源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湖南湘电能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湖南湘电能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党总支部书记、董事长。

  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湘电股份         编号:2020临-016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亏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证公函【2020】0133号《关于对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亏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011)。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回复。由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事项尚需进行补充、核实、说明,公司预计回复工作无法在2020年2月4日前完成。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回复工作,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并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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