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53,159,85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2月1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的核准发行情况
2017年1月13日,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353,159,851股新股。公司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353,159,851股,发行价格为5.38元/股。
(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的登记情况
2017年2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非公开发行相关股份的股权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
(四)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信达资产公司认购的公司353,159,851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587,799,85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53,159,85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34,640,000股。自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公司股本总数仍为1,587,799,851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信达资产公司承诺:保证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认购的发行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信达资产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其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53,159,851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2月10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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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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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