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0-011
债券代码:112625 债券简称:17信邦01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公司股东琪康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琪康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海东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海东清”)、HEALTHY ANGEL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Healthy Angel”)计划自2019年10月12日披露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20年2月3日,公司收到股东琪康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海东清、Healthy Angel出具的《关于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公告。截至2020年2月3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琪康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海东清、Healthy Angel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009,500股,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本次减持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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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2020年2月3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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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嘉兴海东清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公司股份9,600,000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6、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琪康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海东清、Healthy Angel出具的《关于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0-010
债券代码:112625 债券简称:17信邦01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2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2019年2月26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24)、2019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0年1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70,03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5.97元/股,最低成交价4.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77,324,657.45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过程符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照《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发生日( 2019年3月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25,759,978 股)的25%。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价格、资金来源等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0-012
债券代码:112625 债券简称:17信邦01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为保证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董事会经讨论决定取消原定于2020年2月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改定于2020年2月20日召开会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2月20日下午14:4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2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
5、召开方式: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另为防止疫情扩散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鼓励股东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
6、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以书面形式委托的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与航天大道交汇处科开1号苑1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只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议案已于2020年1月1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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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2月18日 9:00—16:00
(二)登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与航天大道交汇处科开1号苑6楼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0年2月18日16: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 陈船
联系电话: 0851-88660261
传 真: 0851-88660280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与航天大道交汇处科开1号苑6楼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邮 编: 550018
(二)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请参见的附件二。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90,投票简称:“信邦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不得撤单。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3、委托人股东账户:
4、委托人持股数:
5、受托人签名:
6、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7、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8、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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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