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吉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吉东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4,000,000股。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2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在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截至2020年1月28日,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已届满,减持计划结束。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2月2日收到了陈吉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陈吉东先生于2019年7月11日至2020年1月28日期间,通过及大宗交易减持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35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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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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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陈吉东先生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陈吉东先生的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的要求,预先披露了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