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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0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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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
2020年春节假期清算交收安排及申购赎回等交易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沪深交易所调整休市相关安排的公告、通知及各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将调整旗下基金2020年春节假期休市期间清算交收安排及申购赎回等交易业务,即2020年1月31日调整为非工作日,现将相关调整安排提示如下:

  一、2020年1月23日(含)前已受理,但尚未确认的各类有效交易申请,应T+1日确认的,确认日为2020年2月3日;应T+2日确认的,确认日为2020年2月4日;应T+3日确认的,确认日为2020年2月5日。

  二、2020年1月23日(含)前已确认的交易,但尚未交收划付的资金,应T+1日交收划付资金的,交收划付日为2020年2月3日;应T+2日交收划付资金的,交收划付日为2020年2月4日;应T+3日交收划付资金的,交收划付日为2020年2月5日……以此类推。

  三、自2020年1月24日至2月2日期间(即交易所休市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基金交易业务申请,将顺延至假期结束后进行处理。

  四、根据中国证监会《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20年1月23日申购或转换转入货币基金的,自下一工作日2020年2月3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20年1月23日赎回或转换转出货币基金的,享有该日和整个假期期间的收益,将于下一工作日2020年2月3日起不享受货币基金的分配权益。

  五、原“春节”假期相关公告中,涉及到2020年1月31日恢复的业务,均顺延至2020年2月3日。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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