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安排,截至2020年2月13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水晶转债”,将会以100.19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水晶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水晶转债”停止交易日:2020年1月31日
3、“水晶转债”停止转股日:2020年2月14日
4、“水晶转债”赎回登记日:2020年2月13日
5、“水晶转债”赎回日:2020年2月14日
6、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0年2月19日
7、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0年2月21日
8、“水晶转债”赎回价格:100.19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80%,且当期利息含税)。
一、“水晶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52号文核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公开发行了1,1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水晶转债,债券代码:128020),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18,000万元,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7]793号”文同意,“水晶转债”于2017年12月1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并于2018年5月23日进入转股期。目前“水晶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2.23元/股。
二、“水晶转债”停止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规定,“水晶转债”于2019年12月27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可转债赎回时间安排,“水晶转债”将于2020年1月31日起停止交易。
“水晶转债”停止交易后,所有债券持有人仍可在2020年2月13日收市前申请转股。2020年2月14日当天公司将以100.19元/张的价格赎回剩余未转股的“水晶转债”。截至2020年1月23日收市后距离2020年2月13日(可转债赎回登记日)仅有10个交易日,特提醒“水晶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水晶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2020年2月19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0年2月21日为赎回款到达“水晶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水晶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水晶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三、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证券投资部
咨询电话:0576—89811901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