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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0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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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创金合信恒利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创金合信恒利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创金合信恒利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提供更便捷的销售服务,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2020年2月4日起,为创金合信恒利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出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设E类基金份额的具体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E类份额,简称为“创金合信恒利超短债债券E”,基金代码为008959,原A类份额和C类份额保持不变。A类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E类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增设基金份额后各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如下:

  (1)申购费率

  ■

  (2)赎回费率

  ■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均为0.35%/年。

  2、相关业务的开通

  投资者自2020年2月4日起可办理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以及转托管等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请参考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2)基金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中赎回费用按照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具体业务规则和转换费率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之间不开通基金份额转换业务。

  (3)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3、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E类基金的销售机构暂包括本公司直销渠道与非直销销售机构。直销渠道包括直销柜台、微信直销平台以及电子直销交易平台创金财管家APP、码上理财APP。

  非直销销售机构包括:

  ■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3、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E类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见相关公告。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

  为确保创金合信恒利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创金合信恒利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创金合信恒利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对应修改了《创金合信恒利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的事项,属于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的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一)《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

  1、《基金合同》“第二部分 释义”中第55条原文:

  C类基金份额:指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修改为:

  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指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2、《基金合同》“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中“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原文: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收取前端认购费、前端申购费,但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不同,本基金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T日某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T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修改为: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收取前端认购费、前端申购费,但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为C类、E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不同,本基金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T日某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T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3、《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的第1条、第4条原文:

  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两三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若单个开放日内,本基金某类基金份额的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日终该类基金份额总份额的30%,基金管理人可将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小数点后第9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缴纳申购费,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时无需缴纳申购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分别修改为:

  本基金分为A类、C类和E类三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若单个开放日内,本基金某类基金份额的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日终该类基金份额总份额的30%,基金管理人可将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小数点后第9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缴纳申购费,申购本基金C类、E类基金份额时无需缴纳申购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4、《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一、基金费用的种类”的第3条原文: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修改为:

  C类、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5、《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第3条原文: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仅就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5%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C类、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仅就C类、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E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分别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5%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 为某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基金合同》“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对上述修订内容进行修订。

  (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

  1、《托管协议》“十一、基金费用”中“(三)C类、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修改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仅就C类、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E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分别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5%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 为某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其他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根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相应修订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68-0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jhxfund.com)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3日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春节假期后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春节假期后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于2020年2月3日起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若基金有申购、赎回限制的,详见相关公告。定开基金开放期以相关公告为准。

  (2)本公司旗下创金合信恒利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创金合信信用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创金合信恒兴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创金合信鑫日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起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大额转换转入金额限制调整至500万元,改为自2020年2月3日起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大额转换转入金额限制调整至500万元。

  投资者可以登陆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jhxfund.com 或拨打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68-0666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31日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申购金额起点及最低

  持有份额下限的公告

  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答谢投资者长期以来的支持与信任,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0年02月04日起,调整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申购金额起点及最低持有份额下限。现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

  二、调整内容

  1、申购金额限制

  自2020年02月04日起,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申购上述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见相关公告。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赎回及持有份额限制

  自2020年02月04日起,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0.01份。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0.0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办理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保有份额见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68-0666

  网站:www.cjhxfund.com

  风险提示:创金合信基金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2月03日

  创金合信恒利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提示性公告

  创金合信恒利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0年2月3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jhx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68-06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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