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2),经事后核查,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上述公告中个别信息录入有误,具体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红楼集团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29,000,000股(包含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29.63%,占公司总股本的16.68%,融资余额 435,000,000 万元。
更正后: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红楼集团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29,000,000 股(包含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29.63%,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8%,融资余额 43,500万元。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 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过程中的审核工作。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