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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2019年第三季度全文》,公告中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80,169.26万元至97,984.6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80.00%至120.00%。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的修正未经审计机构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积极应对市场和政策环境变化,全力落实年度经营计划,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推进与现有客户的深入合作;另一方面秉持精细化管理,完善原材料采购策略,加强成本控制,资产运营效率明显提高,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第四季度公司业务增长势头强劲,因此,公司2019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9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5年7月31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中信证券兆驰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取得并持有本公司股票。《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发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6个月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存续期内情况

  1、2015年8月28日至9月23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11,547,980股,成交金额合计100,958,508.14元,交易均价为8.74元/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72%。公司于2015年10月17日公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

  2、根据《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分二期解锁,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期限满12个月后、24个月后,分别按照50%、50%的比例解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已过锁定期,目前尚未售出股份。

  3、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原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开始计算。经员工持股计划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半数以上份额同意,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即存续期延长至2020年7月31日。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已届满,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总额超过公司股本10%以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5、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情形。

  二、存续期满后的处置办法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已届满,当中信证券兆驰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三、其他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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