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原定于2020年2月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1、取消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取消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
2020年2月4日
3、取消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2020年1月22日
二、取消原因
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月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于1月17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更好配合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原定于2月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取消股东大会的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另行决定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并在后续重新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变更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给予公司的支持与理解。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