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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0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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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0-01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于2020年2月11日(星期二)召开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5日。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2月11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2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1日9:30 ~ 11:30、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1日9:15 ~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本公司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及H股股东。其中,有权出席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为截至2020年2月5日(星期三)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决议案:

  1、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普通决议案:

  3、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1-2项议案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上述第2、3项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项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2019年12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2月6日、7日9:00 ~ 11:00、14:00 ~ 17:00。

  2、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回执(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回执(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回执(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回执(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邮件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

  5、H股股东登记方法请参阅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联系人:万先生、林先生

  (2)联系电话:0755-88242689、0755-88242614

  (3)电子邮箱:ir@dongjiang.com.cn

  (4)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

  (5)邮编:518057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回执;

  3、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72”,投票简称为“东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除累积投票议案外);股东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的,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时间为2020年2月11日9:15 ~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回执

  回执

  截至2020年2月5日,本人/本公司持有股“东江环保”(002672)股票,拟参加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星期二)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联系方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2020年月日

  附件3:授权委托书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截至2020年2月5日,本人(本公司)持有股“东江环保”(002672)股票,作为“东江环保”(002672)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星期二)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

  说明: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或指示不明确的,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0年2月7日或之前填妥并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20年月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期限的要求,并认可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谭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妥善解决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为妥善解决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东江”)股权转让协议履行中形成的应收款项问题,董事会同意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意见,加快推进清远东江恢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数量和种类审核,授权本公司经营管理层落实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桑德再生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磋商和签署相关文件等。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0-03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桑德再生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确认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与桑德再生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公司”,原名称为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确认函,一致同意根据相关部门的约谈意见,加速推进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东江”)恢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数量和种类审核(以下简称“拆解审核”)问题的解决。

  清远东江成立于2007年7月12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印刷线路板的回收、处理和综合利用、资源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等。根据本公司于2016年4月与桑德公司签订的《关于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及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向桑德公司转让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东江”)及清远东江10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8,000万元,以及双方于2016年6月签订的《关于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及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之股东借款置换协议》(以下简称“借款置换协议”),桑德公司按照约定时间及安排代为偿还本公司对清远东江及湖北东江提供的股东借款24,807.0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13日及2016年6月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16年7月,本公司与桑德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签署了《关于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及清远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经双方确认清远东江及湖北东江的净资产值低于专项审计报告的净资产值1144.64万元,同意对第一笔股权转让款进行了相应金额的调整。

  二、确认函的相关情况

  桑德公司反馈,2016年10月,清远东江因2015年第三、四季度存在拆解疑似仿制废弃电器情况而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拆解审核。截止本公告日,清远东江仍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资质,仍在开展拆解业务,但拆解审核尚未恢复。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于2019年10月约谈清远东江相关负责人,针对清远东江因2015年存在拆解疑似仿制废弃电器情况而被暂停拆解审核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对清远东江2015年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种类及数量不予以审核,清远东江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9 年版)》对2016年至2019年拆解情况进行自查并分阶段上报自查情况,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清远东江应对上述约谈意见作出相关承诺。得知上述情况后,本公司与桑德公司、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就约谈意见和拆解审核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

  根据上述约谈意见,经友好协商,本公司与桑德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签订确认函,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一致同意,加速推进清远东江恢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数量和种类审核问题的解决。

  2、清远东江的具体损失由清远东江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约谈意见采取的处理结果来核定。若因此引起双方的责任划分,届时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等双方已经签署的相关文件协商确定。

  《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桑德公司应付未付本公司的股权转让款和股东借款等款项的支付,应一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3、双方同意,本着尊重事实、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尽快推进相关事项的解决。

  三、其他事项

  根据桑德公司的反馈信息,由于清远东江仍在开展自查及申报工作,拆解基金补贴仍需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核定。该事项的影响和结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因此引起双方的责任划分,双方将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等已经签署的相关文件协商确定。

  清远东江在2015年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6年8月,清远东江100%股权交易过户完成,清远东江不再是本公司的子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借款置换协议和补充协议的约定,桑德公司向公司支付了第一、二期股权转让款及第一笔股东借款,待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及第二笔股东借款合计约1.37亿元(以下简称“交易应收款项”)。本公司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分别在2016—2019年对交易应收款项进行了减值计提,截至2019年第三季度末,上述交易应收款项已经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将与桑德公司积极协商处理责任划分等后续事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截止本公告日,双方责任划分及相应影响尚未确定,须以最终协商处理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仔细阅读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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