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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0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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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上接A20版)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当董事会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或者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3)调整利润分配方案程序

  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相关规定及政策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进行详细论证。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会做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前,应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联系,就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事宜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时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六)公司控股和参股公司情况

  1、控股公司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拥有3家一级控股子公司和4家二级控股子公司(根据《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及《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规定,中银创富为中银国际投资唯一一家子公司,苏州盛璟、苏州中赢及苏州中荣设为中银国际投资特殊目的机构)。

  (1)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中银国际期货成立于2008年1月21日,法定代表人为沈锋,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903-909室,注册资本为3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银国际期货总资产为607,065.31万元,净资产为48,199.74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1,502.47万元,净利润3,234.99万元。以上数据经安永华明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银国际期货总资产为530,940.37万元,净资产为49,779.06万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5,368.15万元,净利润1,579.3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中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银国际投资成立于2009年5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于君,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01A室,注册资本为6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银国际投资总资产为94,462.10万元,净资产为93,986.61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918.15万元,净利润1,392.20万元。以上数据经安永华明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银国际投资总资产为93,711.65万元,净资产为93,525.04万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446.27万元,净利润1,713.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中银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中银资本投控成立于2019年3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宁敏,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528号北楼1502室,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除外),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银资本投控尚未开展业务,暂无财务数据。

  (4)中银创富(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银创富成立于2012年12月31日,法定代表人为于君,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200号3902室,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中银国际投资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银创富总资产为2,602.91万元,净资产为2,490.61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651.00万元,净利润446.69万元。以上数据经安永华明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银创富总资产为2,848.56万元,净资产为2,714.03万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27.05万元,净利润223.4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苏州盛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盛璟成立于2016年1月19日,法定代表人为魏中晗,注册地址为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西二环路1188号10号楼101室,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经营范围为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中银国际投资持有其75%的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苏州盛璟总资产为279.44万元,净资产为248.40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83.32万元,净利润127.70万元。以上数据经中证天通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苏州盛璟总资产为359.07万元,净资产为326.40万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94.48万元,净利润70.3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苏州中赢启迪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中赢成立于2016年8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于君,注册地址为昆山市玉山镇祖冲之南路1666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中银国际投资持有其51%的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苏州中赢总资产为384.52万元,净资产为343.70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94.86万元,净利润118.56万元。以上数据经中证天通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苏州中赢总资产为419.55万元,净资产为401.74万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74.40万元,净利润55.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苏州中荣嘉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苏州中荣成立于2016年11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于君,注册地址为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300号,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管理业务;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中银国际投资持有其60%的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苏州中荣总资产为333.16万元,净资产为280.05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96.74万元,净利润145.37万元。以上数据经中证天通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苏州中荣总资产为405.92万元,净资产为369.58万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19.87万元,净利润89.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拥有2家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证通股份有限公司

  证通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关荣,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幢,注册资本为251,875万元。经营范围为软件开发,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从事互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信业务,金融信息服务,证券行业联网互通平台建设,电子商务,投资与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金银制品及饰品销售,仓储服务(除危险品),货运代理,自有设备租赁,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持有其0.6%的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证通公司总资产为414,743.75万元,净资产为205,277.41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9,167.24万元,净亏损8,994.52万元。以上数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证通公司总资产为356,373.39万元,净资产为207,688.35万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1,462.58万元,净亏损2,783.9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报价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陈共炎,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金融街B区5号地)B幢8层B808,注册资本为755,024.4469万元。经营范围为提供以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产品的报价、发行与转让服务;提供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私募市场的信息和交易联网服务,并开展相关业务合作;提供以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产品的登记结算和担保品第三方管理等服务;管理和公布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相关信息,提供私募市场的监测、统计分析服务;制定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业务规则,对其参与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督管理;进行私募市场和私募业务的开发、推广、研究、调查与咨询;建设和维护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技术系统;经证券业协会授权和证监会依法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持有其0.4%的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证报价公司总资产为895,557.56万元,净资产为824,229.16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258.94万元,净利润3,534.50万元。以上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证报价公司总资产为973,156.06万元,净资产为799,579.80万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32.65万元,净利润598.78万元。以上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扩展相关业务。公司将以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为导向,并结合各业务发展现状和发展计划,统一管理和分配扩充后的资本金,进一步改善收入结构、分散风险、提升公司资本获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宏观及行业风险

  1、经济形势及市场状况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2、证券行业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3、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4、其他行业相关风险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二)经营及业务风险

  1、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2、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3、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4、证券自营业务风险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5、私募股权投资业务风险

  本公司原来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国际投资开展直接投资业务,根据2016年12月30日发布实施的《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和《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规定,本公司对直接投资业务进行了整改,将中银国际投资由直投子公司规范为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并新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中银资本投控,开展另类投资业务。报告期各期,公司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含直接投资业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9,828.15万元、8,836.43万元、3,918.85万元和3,062.07万元,分别占公司营业收入的7.01%、2.88%、1.42%和2.03%。私募股权投资业务主要受到投资决策、退出机制和对标的公司控制力等因素影响,面临的主要风险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失败风险、投资决策风险、投资管理风险和投资退出风险。

  (1)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失败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成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受市场环境、同行业竞争、投资人投资意愿改变等因素的影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能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从而无法成立的风险。

  (2)投资决策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决策主要是基于对企业的管理水平、技术潜力、经营能力和增长前景的预判。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主要投资标的为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中小企业,其自身固有的经营风险相对较高,若出现本公司对投资标的所在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盈利能力和成长性的判断出现较大偏差,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标的公司故意隐瞒重大问题,或宏观经济形势和技术趋势发生非预期的重大转变等情况,可能导致投资决策失误,进而无法获得预期回报,使公司蒙受损失。

  (3)投资管理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投资管理风险主要包括基金管理不善、基金管理人违规操作、投资标的管理不善、投资标的估值下降等风险,上述相关风险可能给公司投资项目的未来收益带来不确定性。

  (4)投资退出风险

  本公司私募股权投资业务通常以标的公司股票在公开市场发行并上市后卖出股份为退出机制以赚取资本利得。如果出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到期但投资标的尚未退出、投资退出方案制定不合理以及投资标的出现业绩下滑、停工、破产等不利情况,可能导致投资资金发生无法按期退出的风险。与此同时,即使标的公司股票能按照预期顺利发行上市,公司的退出时机及退出价格仍然受到二级市场波动的直接影响,为公司股权投资项目未来收益带来不确定性。

  6、期货业务风险

  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国际期货开展期货业务。报告期各期,公司期货业务经营收入分别为5,738.51万元、9,627.00万元、11,502.47万元和5,368.15万元,分别占公司营业收入的2.03%、3.14%、4.17%和3.56%。期货业务面临期货经纪业务风险、期货资产管理业务风险、利息收入大幅下滑风险、期货投资咨询业务风险、交易所返还(减收)手续费不确定的风险、业务资质无法获批或暂停的风险、净资本管理和流动性风险等,其中期货经纪业务风险、期货资产管理业务风险、利息收入大幅下滑风险为主要风险,具体如下:

  (1)期货经纪业务风险

  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水平主要取决于客户交易规模和手续费率等因素。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近年来公司客户交易规模增长的同时,手续费率持续下滑,公司期货经纪业务面临着竞争风险以及盈利能力下降风险。

  (2)期货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期货资产管理业务面临金融机构类似产品的激烈竞争,且专业投资人才相对缺乏。若公司不能在投资团队、产品设计、市场推广、投资绩效、客户服务等方面保持竞争力,可能会影响公司期货资产管理业务的进一步拓展。

  (3)利息收入大幅下滑风险

  期货业务利息收入包括客户保证金存款利息和自有资金存款利息。如果利率水平出现大幅下滑,或者客户保证金和自有资金规模大幅下滑,可能导致公司利息收入大幅下滑风险。

  7、关联交易占比较高的风险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8、金融创新风险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9、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指公司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杠杆水平未能保持在合理范围内、短期资金调度不利等情况下,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风险。证券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自营业务投资规模过大、投资银行业务发生大额包销等对财务资金产生大量需求的情况,从而引发流动性风险。当证券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或发生某些不可预知的突发性事件而导致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出现不利变化时,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调整业务规模及资产结构以符合监管标准,公司可能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有可能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剧烈的市场波动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以合理价格对所持资产进行变现,也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对公司造成损失。

  (三)管理及合规风险

  1、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管理风险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下设中银国际期货、中银国际投资和中银资本投控三家一级子公司,并参股证通公司和中证报价公司。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本公司将可能采取出资新设或收购等多种方式增加控股或参股公司。控股或参股公司增多会挑战本公司的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由于控股或参股公司采取独立经营、独立管理的原则,本公司可能无法通过内部控制或其它手段及时对违规等风险漏洞进行排查和控制,从而可能出现重大经营问题,将会对本公司的整体业绩和声誉产生不利的影响。

  2、利益冲突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展,本公司的利益相关者规模不断扩大,潜在的利益交叉导致的纠纷和冲突是本公司所承担的潜在风险之一。尽管本公司已经制定了辨别和处理利益冲突的原则和措施,但清晰地辨别和解决潜在利益冲突十分困难。若公司未妥善处理好相关利益冲突,可能会对公司声誉和客户信心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业绩。

  3、业务资格被取消或者不被批准的风险

  本公司所处行业受到中国证监会等部门的严格监管,在经营业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都受到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督。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在批准本公司经营业务资质时通常以资本充足情况、风险管理能力、公司治理能力和专业人员等方面的表现为依据。若本公司在上述方面表现欠佳或出现重大问题时,将会延缓甚至取消原定的新业务开展计划和现有业务的持续运营,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落后于竞争对手,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信息技术风险

  本公司的运营依赖于信息技术系统能否及时记录及精确处理各个业务分部的大量交易及事务。尽管公司近年来在信息系统上的投入不断加大,但仍存在因系统改造升级不及时、运营能力匹配不到位、人员数量或能力不足等对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信息系统本身也有可能因为软硬件故障、通信线路中断、病毒黑客攻击、数据泄露丢失等突发情况而阻碍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甚至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5、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指在公司运营过程中,由于不恰当或失效的内部流程、人员和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公司发生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广泛存在于各个业务部门,由于各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差异化较大,对操作风险控制的程度和要求也不同。特别是近年来新业务的拓展使得公司业务流程日益复杂,风险管理能力和人员素质差异较大,涉及的操作风险管理难度显著提高。因此本公司存在因操作风险控制不力,从而给公司的声誉、经营活动带来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6、未能有效保护客户的个人资料和其他机密信息的风险

  本公司作为金融中介机构,因业务需要会储备大量个人及机构投资者的私密或敏感信息,而互联网和移动办公的广泛应用,使得客户个人资料和其他机密信息在服务提供商、交易对手或其他第三方之间频繁传递。虽然本公司已采取适当措施保护有关信息的机密性,但若出现大规模黑客入侵和数据泄漏问题,监管机关将会对本公司采取更加严格的网络安全监管要求,公司的社会声誉和客户信任度也将受到影响,从而对业务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7、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公司或员工因没有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引发的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的风险。

  证券行业是一个受到严格监管的行业。除《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外,相关监管部门颁布了诸多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对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证券公司作为金融机构,还应遵循其他相关金融法规,并接受相应监管部门监管。

  虽然本公司不断完善业务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促进各项业务合法合规经营,但仍可能出现业务人员因对法规认识存在偏差,而未能遵守相关规定的情形,导致公司受到处罚,进而对本公司的业务开展、未来评级和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8、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是证券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和保证。目前,本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但外部经济环境和公司自身业务发展都处于动态发展中,用以识别和监控风险的模型及数据信息难以实时保持准确和完整,相关应对和管理风险的政策及程序也存在无法预见所有风险的可能。同时,如果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和流程不能有效降低不可预测的风险,采用的降低风险的策略和技术方法不够充足和有效,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9、人才流失风险

  证券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竞争的关键在于人才。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和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各证券公司对专业人士的竞争十分激烈,各公司在招聘和留任等方面的投入日益增加,本公司必须给优秀专业人士提供更高的薪酬和其他福利来保持本公司的职位吸引力。该项措施可能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带来更大的负担。此外,若公司无法满足专业人员的留任需求而导致其离职,将对本公司业务目标的完成、客户的忠诚度和部分领域的竞争格局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10、净资本管理风险

  目前,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实施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管理,2016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调整了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口径与方法;增设资本杠杆率指标和具体业务条线的指标,进一步强化了净资本的监管。2019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就〈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进行了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公司的净资本和风险控制指标受到业务发展、市场行情变化、突发事件影响等因素的影响,当本公司净资本和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监管要求时,公司的业务开展将会受到限制,甚至被取消部分业务资格,给业务经营及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11、重大诉讼和监管调查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在业务发展、产品设计、信息披露、客户信息保护、客户适当性管理等方面因不当行为、工作过失或者第三方责任等原因遭到客户的起诉或者本公司作为原告为保护自身财产独立完整性而参与到诉讼当中的情况。公司在对外营销过程中,企业官方微博、微信、APP及网站可能出现使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而引用或者转载侵犯著作权的图片、文章等行为,存在遭到著作权所有人起诉或者向其支付赔偿金的风险。同时,本公司可能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面临监管部门的监管调查和其他政府部门的质询、调查和其他监管程序。这些重大诉讼和监管调查可能会导致公司受到罚款、处罚或者承担其他费用,从而影响公司业绩、损害公司声誉。

  12、房屋土地风险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拥有15处建筑面积总计约为14,974.54平方米的自有房产。其中,与经营有关的房产合计12处,建筑面积合计约为13,263.08平方米。上述12处自有房产中,共有2处合计建筑面积约为4,183.48平方米房屋因大土地证无法分割等原因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承租121处租赁建筑面积总计约为59,279.29平方米的租赁房产。其中,与经营有关的房产合计118处,租赁建筑面积合计约为59,071.86平方米。上述118处与经营有关的租赁房产中,共有9处合计租赁建筑面积约为14,117.59平方米的房屋因出租方未提供拥有该等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该房产的所有权人同意出租方转租或授权其出租该房产的证明文件等原因导致存在权属瑕疵。上述9处租赁房产中,共有6处合计租赁建筑面积约为13,269.43平方米的房产的出租方已出具书面确认函,确认其具有合法的出租权利并承诺赔偿公司或下属企业因所租赁房屋存在权利瑕疵而遭受的损失。此外,公司及下属企业承租的上述121处房产中,大部分租赁房产未向主管机关办理相应的租赁备案登记。尽管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不会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公司及下属企业可能因此存在被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公司不能确定未来出租方能否完成存在租赁瑕疵的房屋的权属或备案手续的办理,或者完成的时间难以预期或控制。如果出租方未能及时取得相关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有效权属证明文件或是因为任何权利瑕疵,而使公司使用或占用相关物业的权利遭受质疑,公司可能需重新选择营业场所并产生额外搬迁费用,从而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3、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工作履职不到位可能引发的风险

  投资者教育与保护是证券公司的责任,若相关工作履职不到位,可能引发法律风险以及声誉风险等。

  (1)法律风险

  按照监管部门及自律组织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违反投资者教育相关要求,会对证券公司及从业人员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情节严重的,予以纪律处分。同时,若公司投资者教育、风险揭示等工作未做到位,可能引发投资者信访投诉等事件发生。相关事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遭受经济损失。

  (2)声誉风险

  证券公司发生被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处罚或被投资者信访投诉等事件都会对自身声誉产生一定影响。同时,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工作已被纳入证券公司年度分类评价加分环节,直接影响到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等级代表证券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管理水平,如分类评价等级过低,也会对公司声誉产生不利影响。

  (四)其他风险

  1、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2、与使用“中银”品牌相关的风险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3、主要股东未能履行承诺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为了保证公司独立规范运营,并使公司符合监管规定,本公司主要股东中银国际控股、中油资本、金融发展基金、云投集团和江铜股份就避免同业竞争、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等事项作出承诺。

  尽管本公司主要股东一向注重商业信誉,但是由于本公司无法控制股东的行为,因此存在公司主要股东未能履行承诺,并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进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可能性。

  4、不可抗力风险

  不可抗力一般包括台风、地震、洪水、冰雹等自然灾害,征收、征用等政府行为和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事件三方面,具有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和不可克服性这三个特点。我国自然灾害频发多发的特点可能对某些地区业务开展和日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本公司不能预见和阻止自然灾害和社会异常事件的发生,也不能影响政府可能采取的征用、征收等强制性措施,以上不确定性因素均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5、股东资格无法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风险

  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7月5日发布《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关于实施〈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规定》,对证券公司各类股东的资质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或者管理公司的股份。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持有或者实际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改正前,相应股份不具有表决权。因此,存在持有或者实际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资格无法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风险。

  6、中国银行控制或投资其他证券公司可能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中国银行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银国际控股的控股股东,中国银行及其控制的企业对本公司的业务开展有一定的影响。尽管中国银行目前无控制或投资其他证券公司的计划和安排,但不排除在监管政策、经营环境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中国银行未来控制或投资其他证券公司的可能。若中国银行未来控制或投资其他证券公司,可能对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本节所称重大合同是指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重大或非金额重大但对本公司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或协议。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主要包括投资银行业务合同、资产管理业务合同、信用交易类业务合同及融资合同等。

  1、投资银行业务合同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预计收入金额前五大的投资银行业务合同包括三类,分别为承销保荐协议、债券承销协议和财务顾问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承销保荐协议

  ■

  (2)债券承销协议

  ■■

  (3)财务顾问协议

  ■

  2、资产管理业务合同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存续规模前五大的重大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包括四类,分别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合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和基金管理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

  单位:万元

  ■

  公司于以上合同中作为资产管理人,管理费用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或每个季度末,按月或按季度支付。经公司与集合计划托管人核对一致后,托管人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从集合计划资产中划付给公司。

  (2)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合同

  单位:万元

  ■

  注:1、中银国际证券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编号:DX1201ZHSH)补充协议托管人变更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2、中银国际证券-中国银行1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编号:DX1305ZH)补充协议托管人变更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3、中银国际证券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编号:DX1101ZHSZ)补充协议托管人变更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公司于以上合同中作为资产管理人,管理费用每日计提,按季或按年支付。由公司在合同约定时点向托管人发送委托资产管理费划付指令,托管人复核后在合同约定期间内划付给公司。

  (3)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单位:万元

  ■

  公司于以上合同中作为资产管理人,管理费用每日计提,按季度或每半年留存在托管户,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管理费划付指令,托管人复核后以专项计划资产支付给管理人。

  (4)基金管理合同

  单位:万元

  ■

  (下转A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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