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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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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2020-002号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月22日,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越龙山”、“公司”)收到绍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市国资运营公司”)的通知:其已于2020年1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绍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2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豁免你公司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控制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334,624,117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41.39%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你公司应当会同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实施完成后,绍兴市国资运营公司持有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酒集团”)45.90%的股权,并通过黄酒集团间接控制古越龙山41.39%股权,成为古越龙山间接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相关的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和反馈意见之补充法律意见书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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